安全评价论坛's Archiver
论坛
›
双重预防机制 (DPM)
› 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
lixin11aa
发表于 2007-6-26 16:33:57
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
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
1、本单位经营范围为零售汽油、柴油、润滑油,为重大危险源经营单位。
2、本单位所制定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均是按照重大危险源单位所制定的。
3、劳动保护用品管理制度:见本章第六条。
4、重大危险源档案管理制度:见本章第十二条第6项,第三章第二条、第五条。
5、应急预案及紧急情况下应采取的措施:见本章第四条、第五条、第七条。
zhq13306061005
发表于 2007-11-15 20:42:36
不大对头, 不过还是谢了。
页:
[1]
查看完整版本:
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