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碱玻璃纤维无捻粗纱布(代替JC 281--1980)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材行业标准JC/T 281—1994
无碱玻璃纤维无捻粗纱布(代替JC 281--1980)
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无碱玻璃纤维无捻粗纱布(以下简称无碱无捻粗纱布)的产品分类、技术
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包装、运输和贮存等。
本标准适用于作纤维增强塑料用的无碱无捻粗纱布。
2 引用标准
GB1449 玻璃纤维增强塑料弯曲性能试验方法
GB/T1549钠钙硅铝硼玻璃化学分析方法
GB2828 逐批检查计数抽样程序及抽样表(适用于连续批的检查)
GB/T3861纤维增强塑料术语
GB4204 玻璃纤维布、带、管代号
GB5434 纺织玻璃纤维术语及定义
GB6378 不合格品率的计量抽样检查程序及图表(适用于连续批的检查)
GB7690.2纺织玻璃纤维机织物经、纬密度的测定
GB7690.3纺织玻璃纤维机织物单位面积质量的测定
GB7690.4纺织玻璃纤维机织物宽度和长度的测定
GB7690.6纺织玻璃纤维织物拉伸断裂强力和断裂伸长的测定(条样法)
GB8237 玻璃纤维增强塑料(玻璃钢)用液体不饱和聚酯树脂
GB9914 纺织玻璃纤维可燃物含量的测定
GB11966纺织玻璃纤维含水率的测定
3 术语
本标准所用的术语按GB/T3961和GB5434的规定解释。
4 产品分类
4.1产品代号应符合GB4202的规定。
4.2无碱无捻粗纱布的规格如表1。
表1
──────┬───────┬───────┬───────┬───
│ 经纬纱线密度 │ 纤维直径 │ 织物密度 │
规 格 │ tex │ μm │ 根/cm │ 组织
├───┬───┼───┬───┼───┬───┤
│ 经纱 │ 纬纱 │ 经纱 │ 纬纱 │ 经纱 │ 纬纱 │
──────┼───┼───┼───┼───┼───┼───┼───
EWR 200 │192 │192 │11│11│ 5.0│4.2 │
──────┼───┼───┼───┼───┼───┼───┤
EWR 400A│576 │576 │11│11│ 3.6│3.2 │
──────┼───┼───┼───┼───┼───┼───┤ 平纹
EWR 400B│480 │480 │11│11│ 4.0│3.5 │
──────┼───┼───┼───┼───┼───┼───┤
EWR 500 │672 │768 │11│11│ 3.6│3.1 │
──────┴───┴───┴───┴───┴───┴───┴───
5技术要求
5.1理化性能
5.1.1无碱无捻粗纱布采且铝硼硅酸盐玻璃成分,其碱金属氧化物含量小0.8%。
5.1.2无碱无捻粗纱布含无蜡浸注剂。其含量为0.5% ̄2.0%,如更换浸润剂类型或改变
含量时,由供需双方商定。
5.1.3无碱无捻粗纱布含水率小于1.0%。
5.1.4无碱无捻粗纱布织物密度和单位面积质量如表2。
表2
──────┬───────────┬────────────
│ 织物密度 │ 单位面积质量
规格 │ 根/cm │ g/m2
├─────┬─────┼─────┬──────
│ 经纱 │ 纬纱 │一等品│合格品
──────┼─────┼─────┼─────┼──────
EWR 200│ 5.0±0.5 │ 4.2±0.4 │ 180±15│180±18
──────┼─────┼─────┼─────┼──────
EWR 400│ 3.6±0.4 │ 3.2±0.3 │ 395±32│395±40
──────┼─────┼─────┼─────┼──────
EWR 400B │ 4.0±0.4 │ 3.5±0.3 │ 365±30│365±37
──────┼─────┼─────┼─────┼──────
EWR 500│ 3.6±0.4 │ 3.1±0.3 │ 485±39│485±49
──────┴─────┴─────┴─────┴──────
5.1.5无碱无捻粗纱布单位面积质量变异系统CV:一等品不大于6.0%,合格品不大于7.0%。
5.1.6无碱无捻粗纱布拉伸断裂强力和层压板弯曲强度:
无碱无捻粗纱布拉伸断裂强力如表3。
表3
────────┬──────────────────────
│ 断裂强力,≥
规格 ├──────────┬───────────
│ 径向 │ 纬向
────────┼──────────┼───────────
EWR 200 │ 1 100 │ 800
────────┼──────────┼───────────
EWR 400A │ 2 250 │ 1 950
────────┼──────────┼───────────
EWR 400B │ 2 100 │ 1 800
────────┼──────────┼───────────
EWR 500 │ 2 600 │ 2 400
────────┴──────────┴───────────
必要时,应测定无碱捻粗纱布与不饱和聚酯树脂制作的层压板弯曲强度,其指标如
表4。
表4 MPa
───────────────┬──────────────
条 件 │ 层压板弯曲强度,≥
───────────────┼──────────────
标准状态 │ 221
───────────────┼──────────────
潮湿状态 │ 202
───────────────┴──────────────
注:①无碱无捻粗纱布的浸润剂是增强型的。
②不饱和聚酯树脂的选择按GB8237的规定。
③潮湿状态:100℃沸水煮2h。
④玻璃纤维含量为50%±5%。
5.1.7除非另有规定,无碱无捻粗纱布宽度为90±1.0cm或100±1.0cm。
5.1.8除非另有规定,无碱无捻粗纱布匹长为100m、50m和30m,匹长偏差为匹长的±8%。
5.2 外观质量
5.2.1无碱无捻粗纱布布面疵点扣分:平均每米扣分不大于0.8分为一等品,平均每米扣
分不大于1分为合格品。
5.2.2一匹无碱无捻粗纱布,平均每25m允许假开剪一次,余者不足15m的不作假开剪,15m
及以上假开剪一次。
5.2.3不允许拼段。
5.2.4外观疵点程度分类如表5。
*
表5
───┬────┬──────────────────────────┬───
序号 │疵点名称│ 疵 点 程 度 │ 扣分
───┼────┼──────────────────────────┼───
1│断经│ a.单根断经,每长10cm(5cm起算) │1
│ │ b.双根断经,每长5cm(2cm起算) │1
───┼────┼──────────────────────────┼───
│ │ a.每梭(半幅起算) │1
2│断经│ b.半幅以内的,经向20cm内,每3梭(5cm起算) │1
│ │ c.经向0.5m内,5cm以下的,每10梭 │1
───┼────┼──────────────────────────┼───
3│错经│ 比规定股数多或少10%以上的,每根每长1m │1
───┼────┼──────────────────────────┼───
4│错纬│ 比规定股数多或少10%以上的,经向每1cm │1
───┼────┼──────────────────────────┼───
5│ 纬圈 │ a.经向10cm内,1/2股起圈5 ̄10个 │1
│ │ b.经向10cm内,1/2股起圈10个以上,每增加5个 │1 │ │ │
───┼────┼──────────────────────────┼───
6│位移│ a.空隙宽度5cm以上,长度5cm以上的,每个 │1
│ │ a.经向0.5m内,空隙宽度5mm以上,长度5cm以上的,每3个 │5
───┼────┼──────────────────────────┼───
7│接头痕迹│ a.15cm以上的,每个 │1
│ │ b.15cm及以下,经向0.5m及纬向15cm,5根及以上 │5
───┼────┼──────────────────────────┼───
8│稀路│ a.经向2cm内,比允许公差少0.5根 │1
│ │ b.经向2cm内,比允许公差少1.5根(15cm起算) │5
───┼────┼──────────────────────────┼───
│ │ a.散边、烂边,经向每长10cm │1
9│ 边不良 │ b.散边、烂边,经向0.5m以上 │5
│ │ c.荷叶边,每长1m │1
│ │ d.突出布边8mm以上的毛圈,每长1m │1
───┼────┼──────────────────────────┼───
10│杂物│ 粗4m以上的,每个(硬质杂物加倍扣分) │1
───┼────┼──────────────────────────┼───
│ │ a.宽度在2根以上的块状污渍,每长2瞞 │1
11│污渍│ b.油经、油纬,每长15cm │1
│ │ c.经几10cm内,1cm以上的污渍,每5处 │1
───┼────┼──────────────────────────┼────
12│拖纱│ a.布面拖纱1cm以上的,每根 │1
│ │ b.布边拖纱3cm以上的,每根 │1
───┼────┼──────────────────────────┼────
13│歪斜│ 纬纱歪余5cm以上的,每长1m │1
───┼────┼──────────────────────────┼────
14│破洞│ 经、纬纱共断或并断3根及以上的,每处 │假开剪
───┴────┴──────────────────────────┴────
5.2.5 划记外观疵点的规定:
5.2.5.1凡临近不同疵点、不同程度的外观疵点,应分别划记,疵点混在一起的,按严重一
项计。
5.2.5.2在规定长度内,按个数划记的疵点,处的划分要从严。
5.2.5.3按长度划记的疵点,均以最大长度计算。
5.2.5.4测量断续和分散疵点时,间距在1cm及以下的,量其全部长度。
5.2.5.5杂物、拖纱等疵点,修正不良的,按相似疵点划记。
5.2.5.6假开剪处,应作明显标记,不计产量,扣产起点为10cm,一次假开剪长度不得超过
3m。超过3m作开剪。两次假开剪间距小于1m时,间距距离不计产量。
5.2.5.7距布边10cm内的错经、纬圈和位移等疵点不计。
5.3 分等规定
5.3.1无碱无捻粗纱布外观质量指标按每米扣分划分为一等品和合格品。
5.3.2理化性能指标以单位面积质量及其变异系统分为一等品和合格品。
5.3.3各项理化指标等级不同时,按其中最低项的等级定等。
5.3.4外观质量和理化指标等级不同时,按其中最低等级定等。
6 试验方法
6.1试验室标准试验环境
温度20±3℃,相对湿度为62% ̄68%。在非标准状态下试验时,应注明试验室温湿度。
6.2碱金属氧化物含量
按GB/T1549规定测定。
6.3织物密度
按GB7689.2规定测定。
6.4单位面积质量
按GB7689.3规定测定。
6.5宽度和长度
按GB7689.4规定测定。
6.6拉伸断裂强力
按GB7689.6规定测定。
6.7可燃物含量
按GB9914规定测定。
6.8含水率
按GB11966规定测定。
6.9层压板弯曲强度
按GB1449规定测定。
6.10 外观质量
在验布机上进行目测检验。
7 检验规则
7.1 检验分类
7.1.1出厂检验
无碱无捻粗纱布出厂时,必须按本标准规定,对除碱金属氧化物含量和层压板弯曲强度
外的各个检验项目进行检验。
7.1.2型式检验
按本标准规定,必要时对无碱无捻粗纱布进行全面考核、逐项检验。
7.2抽样与组批规则
7.2.1组批
以同一品种、同一规格、同一生产工艺,稳定连续生产的产品为一批。
7.2.2抽样
7.2.2.1 按表6规定从检查批中随机抽取外观检验用的样本。
表6
────────┬───────┬────────┬─────────
批量范围 │ 样本大小 │ 合格判定数A │ 不合格判定数R
────────┼───────┼────────┼─────────
2 ̄90 │ 3 │ 0 │ 1
────────┼───────┼────────┼─────────
91 ̄280 │ 13 │ 1 │ 2
────────┼───────┼────────┼─────────
281 ̄500 │ 20 │ 2 │ 3
────────┼───────┼────────┼─────────
501 ̄1200│ 32 │ 3 │ 4
────────┼───────┼────────┼─────────
1201 ̄3200│ 50 │ 5 │ 6
────────┼───────┼────────┼─────────
3201 ̄10000 │ 80 │ 7 │ 8
────────┴───────┴────────┴─────────
7.2.2.2按表7规定从检查批中随机抽取理化试验用样本。
表7
────────┬───────┬────────┬─────────
批量范围 │ 样本大小 │ 批量范围 │ 样本大小
────────┼───────┼────────┼─────────
〈3 │ 全部 │ 151 ̄280 │ 10
────────┼───────┼────────┼─────────
3 ̄25 │ 3 │ 281 ̄500 │ 15
────────┼───────┼────────┼─────────
26 ̄50 │ 4 │ 501 ̄1200 │ 20
────────┼───────┼────────┼─────────
51 ̄90 │ 5 │ 1201 ̄3200 │ 25
────────┼───────┼────────┼─────────
91 ̄150 │ 7 │ 3201 ̄10000│ 35
────────┴───────┴────────┴─────────
注:理化检验用样本应从外观检验合格的样本中选取,若数量不足,再按表7规定实
抽。
7.3 判定规则
7.3.1外观指标应符合本标准5.2条的规定。
7.3.2本标准规定合格质量水平AQL=4.0。
7.3.3若检验结果中样本不合格品数等于或小于合格判定数A时,则该批产品应接收,
若样本不全程吕数等于或大球合格判定数R时,则该批产品应拒收。
7.3.4理化指标应符合本标准5.1条规定。
7.3.5若理化试验结果不符合等级规定时,应从同一批产品中抽取相同数量的样本进行检
验,以两次试验的全部样本的试验结果为复验结果。若复验结果仍不符合等级规定
时,则该批产品应拒收。
7.3.6用户根据本标准规定对产品交付批进行验收,若检验结果不符合等级规定,则应于
发货之日起4个月内向生产厂提出交涉。
7.3.7供需双方对产品质量有争议时,由仲裁机构按GB2828和GB6378中的一般检验水平
Ⅱ进行抽样,按本标准规定的试验方法和检验规则进行检验和判定。
8 包装、标志、运输和贮存
8.1无碱无捻粗纱布应紧密、整齐地卷在硬质纸管上,纸管内径为32 ̄35mm。如需更改纸管
内径,由供需双方商定。布面不得有折迭和偏斜等现象。每卷布用结实、柔软的包装
材料妥善包装。
8.2每卷布上应贴有检验证,内容包括:
a.生产厂名称;
b.产品代号、等级;
c.长度和/或净重;
d.本标准编号;
e.加盖质量检验专用章;
f.生产日期或批号。
8.3将包装好的无碱无捻粗纱布装在干燥的包装容器内,容器材料由供需双方商定。容
器应衬有防潮纸,其空隙用柔软、干燥的包装材料塞紧。
8.4包装容器上必须标明:
a.生产厂名称;
b.产品代号、等级;
c.卷数、长度和/或净重;
d.本标准编号;
e.生产日期或批号;
f.注明“小心轻放”和“切勿受潮”等标志。
8.5无碱无捻粗纱布在装运途中保持干燥、避免撞击。
8.6无碱无捻粗纱布必须放置在自然干燥、通风良好的房屋内保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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