苯甲酸、亚油改性季戊四醇醇酸树脂(中油度)
标准名称苯甲酸、亚油改性季戊四醇醇酸树脂(中油度)
标准说明
苯甲酸、亚油改性季戊四醇醇酸树脂(中油度)
本品由苯甲酸、亚麻仁油改性的季戊四醇、苯二甲酸酐缩聚物加入200号溶剂油而制得。加催干剂后可以气干或烘干。
389-7醇酸树脂:用于醇酸磁漆;
389-12醇酸树脂:用于铁红底漆。
一、技术要求
苯甲酸、亚油改性季戊四醇醇酸树脂(中油度)应符合下列要求
项目
指标
项目
指标
389-7
389-12
389
389-12
透明度,级 ≤
2
2
酸价,mgKOH/g ≤
13
13
色泽(铁-钴法),号 ≤
10
10
固体含量,%
53"57
53"57
粘度
200"400
200"400
细度,μm ≤
20
—
二、检验方法
1 透明度的测定(按GB1721-79《清漆、清油及稀释剂外观和透明度测定法》进行)
2 色泽的测定〔按GB1722-79(85)《清漆、清油及稀释剂颜色测定法》进行〕
3粘度的测定(按GB1723-79《涂料粘度测定法》进行)
4酸价的测定(按HG2-569-77《涂料酸价测定法》中混合溶剂法进行)
5固体含量的测定
按GB1725-79(88)《涂料固体含量测定法》进行。焙烘时间为3h。
6细度的测定〔按GB1724-79(88)《涂料细度测定法》进行〕
附注:①沪Q/HG14-620-83(89)《389-7、389-12醇酸树脂》。由上海新华树厂起草。
②产品贮存期为(20℃)一年。贮存期内如粘度增稠,允许用3%(质量计)以下的200号溶剂油稀释至本标准规定的粘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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