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afety 发表于 2007-7-31 22:20:17

挂面 /T10068-92

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挂面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和标志、包装、运输、储存。
 本标准适用于以小麦粉为主要原料(或添加适量食用盐、食用碱等品质改良剂),经机制加工制成的挂面。
2 引用标准
 GB 2760 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
 GB 5009.3 食品中水分的测定方法
 GB 5517 粮食酸度测定方法
 GB 7718 食品标签通用标准
3 技术要求
 3.1 规格
 长度 180;200;220;240mm(±8mm)
 厚度 0.6——1.4mm
 宽度 0.8——10.0mm
 3.2 净重偏差≤ ±2.0%
 3.3 感官要求
 3.3.1 色泽:正常,均匀一致。
 3.3.2 气味:正常,无酸味、霉味及其它异味。
 3.3.3 烹调性:煮熟后口感不粘,不牙碜,柔软爽口。
 3.4 理化指标
 理化指标应符合表 1的要求。
             表 1
───────┬───────────┬───────────
    等级 │           │
       │  一 级 品     │ 二 级 品
 项目    │           │
───────┼───────────┴───────────
 水分,%   │ ≤ 14.5
───────┼───────────────────────
 酸度    │ ≤ 4.0
───────┼───────────┬───────────
       │ ≤ 8.0       │ ≤ 15.0
 不整齐度,% │           │
       │(其中自然断条率≤3.0) │(其中自然断条率≤8.0)   
───────┼───────────┼───────────
 弯曲折断率,% │ ≤ 5.0       │ ≤ 15.0   
───────┼───────────┼───────────
 熟断条率,% │ 0         │ ≤ 5.0
───────┼───────────┼───────────
 烹调损失,% │ ≤ 10.0       │ ≤ 15.0
───────┴───────────┴───────────
 3.5 卫生指标
 3.5.1 无杂质、无虫害、无污染   
 3.5.2 食品添加剂应符合GB 2760的规定。
4 试验方法
 4.1 规格
 4.1.1 仪器
 a 直尺(1mm)
 b 测厚规(0.01mm)
 4.1.2 步骤
  从样品中任意抽取挂面10根,用直尺、测厚规分别测量其长度、宽度及厚度。计算算术平均值。
 4.2 色泽、气味
 采用感官检验
 4.3 水分
 按GB 5009.3规定的方法测定。
 4.4 酸度
 按GB 5517规定的方法测定。
 4.5 净重偏差
 4.5.1 仪器
 称:最大称量10kg.
 4.5.2 步骤
 随机抽取样品10包,称量、计算净重偏差。
 P = (C-J)/J×100 …………………………………………(1)
 式中:P——净重偏差,%;
 C——样品重量,g;
 J——10包样品标志重量,g.
 4.6 不整齐度、自然断条率 
 4.6.1 仪器
 天平:感量0.1g.
 4.6.2 步骤
  抽取样品1.0kg,将有毛刺、疙瘩、并条扭曲和长度不足规定三分之二的挂面检出称重,计算不整齐度。
 Q =Mq/G×100 ………………………………………………(2)
式中:Q——不整齐度,%;
   Mq——不整齐面条重,g;
   G——样品重量,g;
将上述不整齐度中的长度不足规定长度三分之二的挂面检出称重,计算自然断条率。
 Z =Mz/ G×100 ………………………………………………(3)
式中:Z——自然断条率,%;
   Mz——检出的断挂面重,g;
   G——样品重量,g.
 4.7 弯曲断条率
 抽取面条20根,截成180mm,分别放在标有厘米刻度和角度的平板上,用左手固定零位端右手缓缓沿水平方向向左移动,使面条弯曲成弧形,未到规定的弯曲角度折断,即为弯曲折断条。
 挂面厚度(mm)      弯曲角度
   > 0.9        ≥25°
   ≤0.9         ≥30° 
 U =N/20×100 …………………………………………(4)
式中:U——弯曲折断率,%
 N——弯曲折断的挂面根数。
 4.8 熟断条率及烹调损失
 4.8.1 仪器
 a.烘箱
 b.可调式电炉:1000W
 c.秒表
 d.天平:感量0.1g
 e.烧杯:1000ml 2个,250ml 2个
 f.容量瓶:500ml
 g.移液管:50ml
 h.玻璃片2块(100×50mm)
 4.8.2 步骤
 4.8.2.1 烹调时间测定
 抽取挂面40根,放入盛有样品重量50倍沸水的1000ml烧杯(或铝锅)中,用可调式电炉加热,保持水的微沸状态,从2分钟开始取样,然后每隔半分钟取样一次,每次一根,用二块玻璃片压扁,观察挂面内部白硬心线,白硬心线消失时所记录的时间即为烹调时间。
 4.8.2.2 熟断条率检验
 抽取挂面40根,放入盛有样品50倍沸水的1000ml烧杯(或铝锅)中,用可调式电炉加热,保持水的微沸状态,达到4.8.2.1所测烹调时间后,用竹筷将面条轻轻挑出,计算熟断条率并检验烹调性。
 S = Ns/40×100……………………………………………(5)
式中:S——熟断条率,%
 Ns——断面条根数。
 4.8.2.3 烹调损失测定
 称取约10g样品,精确至0.1g,放入盛有500ml沸水(蒸馏水)的烧杯中,用电炉加热,保持水的微沸状态,按4.8.2.1测定的烹调时间煮熟后,用筷子挑出挂面,面汤放至常温后,转入500ml容量瓶中定容混匀,吸50ml面汤倒入恒重的250ml烧杯中,放在可调式电炉上蒸发掉大部分水分后,再吸入面汤50ml继续蒸发至近干,放入105℃烘箱内烘至恒重,计算烹调损失。
 P = 5M/G×(1-W)×100……………………………………………(6)
式中:P——烹调损失,%;
 M——100ml面汤中干物质,g;
 W——挂面水分,%;
 G——样品重量,g;
5 检验规则
 5.1 出厂检验项目按本标准第3条,检验方法按本标准第4条规定执行,各项指标合格后方可出厂。
 5.2 产品按批量进行检验,以每一工班为一批在工厂库房中取样,每批量抽样5箱,并从每箱中抽样1.00kg.
 5.3 产品经检验符合本标准规定,即为合格品。
 5.4 产品应有出厂验收制度,如对质量发生异议可立即与工厂协商解决,或双方会同抽取样品送交检验部门仲裁,以其结果为准。
6 标志、包装、运输、储存
 6.1 标志:按GB 7718执行。
 包装上应有下列标志:
 a.产品名称;
 b.生产厂名及地址;
 c.净重(g);
 d.生产日期及批号;
 e.商标;
 f.配料表;
 g.食用方法;
 h.保存条件、保存期限或保质期。
 6.2 包装
 6.2.1 包装分纸装、塑料袋装、盒装三种形式
 6.2.2 包装材料须卫生、无毒、无害,符合食品包装材料卫生要求。
 6.2.3 各种包装必须整齐美观、不松散,无破损。
 6.3 运输
 6.3.1 挂面运输须用符合卫生要求的专用装具,不得与易污染的物品混装混运。
 6.3.2 运输过程应轻拿轻放、防雨、防晒。
 6.4 储存
 6.4.1 产品应存放于通风、干燥、清洁、无异味的库房中。
 6.4.2 保质期:三个月。
 6.4.3 保存期:可根据生产季节、不同地区由生产单位自行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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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加说明: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部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由商业部商办工业管理司负责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梁中华、徐宝朝、居然、周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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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部1992-08-14批准 1992-12-01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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