气体充装单位的安全评价
各位老师好由于本人初次接触安全评价报告
法律法规这方面不是太熟悉
现在有个问题没有弄清楚
请教一下
本人现在正在做一个气体充装单位的安全评价报告
该企业准备开个分公司(营业执照没有核发)
他们提供的资料只有现在公司的营业执照和各种证件
我可不可以把这个分公司写成他扩建呢?
如果扩建的话是不是需要对两个厂址都进行评价呢
求助各位老师
小生在此谢过了 为什么没有人帮我解答呢
难道没人会吗
还是我问的问题弱智 看法人一样不。在评价范围里面说明就行。既然是评价分公司 就别扯原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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