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物设防火墙后防火间距的起算点
有一间生产性建筑物(厂房),甲类,耐火等级二级,从该建筑物外墙至该单位办公室的现有防火间距为20米,按《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第3.4.1条,不符合标准25米的要求,现采取在厂房内设防火墙,所设防火墙距办公室水平距离25米,靠近办公室一侧隔间火灾危险性为丁类,远端仍为甲类,是否能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第3.4.1条的要求。[ 本帖最后由 chpgzx 于 2008-8-9 18:30 编辑 ]
不是办法的办法
俺也遇过与这类似的情况,是甲类仓库与办公场所距离不够,后来隔了一间仓库做五金库,保证了甲类库与办公场所的距离,这只是不得已而为之,至少从字面上能满足规范要求。当然,俺评价的企业办公场所人员不多,正常只有几个人,是个小厂,如果厂子较大,建议就别用这法子了,可以干脆将隔出来的一间拆了 新建企业应严格把关,老企业若无法整改,只能这么办了!!!!!!! 问问设计单位吧,说不定他们能有什么高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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