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zgs 发表于 2009-7-9 16:31:10

今天才出台的文件 楼主更新的挺快的啊

simjoy 发表于 2009-7-14 08:27:30

本帖最后由 simjoy 于 2009-7-14 08:29 编辑

第八条安全评价机构申请甲级资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法人资格,注册资金500万元以上,固定资产400万元以上;
(二)有与其开展工作相适应的固定工作场所和设施、设备,具有必要的技术支撑条件;
(三)取得安全评价机构乙级资质3年以上,且没有违法行为记录;
(四)有健全的内部管理制度和安全评价过程控制体系;
(五)有25名以上专职安全评价师,其中一级安全评价师20%以上、二级安全评价师30%以上。按照不少于专职安全评价师30%的比例配备注册安全工程师。安全评价师、注册安全工程师有与其申报业务相适应的专业能力;
(六)法定代表人通过一级资质培训机构组织的相关安全生产和安全评价知识培训,并考试合格;
(七)设有专职技术负责人和过程控制负责人。专职技术负责人有二级以上安全评价师和注册安全工程师资格,并具有与所申报业务相适应的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八)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九条安全评价机构申请乙级资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法人资格,注册资金300万元以上,固定资产200万元以上;
(二)有与其开展工作相适应的固定工作场所和设施设备,具有必要的技术支撑条件;
(三)有健全的内部管理制度和安全评价过程控制体系;
(四)有16名以上专职安全评价师,其中一级安全评价师20%以上、二级安全评价师30%以上。按照不少于专职安全评价师30%的比例配备注册安全工程师。安全评价师、注册安全工程师有与其申报业务相适应的专业能力;
(五)法定代表人通过二级资质以上培训机构组织的相关安全生产和安全评价知识培训 ,并考试合格;
(六)设有专职技术负责人和过程控制负责人。专职技术负责人有二级以上安全评价师和注册安全工程师资格,并具有与所申报业务相适应的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野牦牛 发表于 2009-7-15 12:04:04

斑竹高明,新的《安全评价机构》管理规定终于出台了,看来你有内部消息啊,请问15号文是和规定,对我们安平人员要其他新的要求吗
新的安全评价机构亮点:
1、安全、电气、机械专业成为通用专业,甲乙级必需配备
2、没有学历要求,除以上专业和其他专业外,专业限制放宽了
3、以及评价业务的评价范围放宽了
4、甲级资质的单位技术负责人要求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一级评价师、注册安全工程师等资格;
5、注册安全工程师的配备有了明确规定

弓箭手 发表于 2009-8-30 17:37:40

大家不要弄个什么东西都要金币才能下载 严重的影响彼此的交流 真惊了!

流浪的牛123 发表于 2009-12-10 15:39:23

楼上金币太少了

hbxghclg 发表于 2010-3-30 11:20:39

谢谢楼主,看看谢谢楼主,看看
页: 1 2 [3]
查看完整版本: 甲乙级机构新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