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rt1963 发表于 2009-4-22 14:10:42

江苏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指导意见

江苏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通知)
 苏安监〔2009〕71 号

关于印发《江苏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
指导意见(暂行)》的通知
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现将《江苏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指导意见(暂行)》印发给你们,请立即组织辖区内生产经营单位进行重大危险源的普查登记建档监控。 
附件:江苏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指导意见(暂行)

二〇〇九年三月二十三日

chun1668 发表于 2009-4-23 12:43:14

附件中哪里呀
页: [1]
查看完整版本: 江苏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指导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