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意六楼的观点.
目前只有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标准
5楼说的基本就是目前的常规做法了
物质参考GB18218-2009
设备参考安监管协调字〔2004〕56号
按最底要求来卡,即就是只要这两个中的一个衡量构成重大危险源,即认定为重大危险源。当然还要看你们当地安监局的要求,如果安监局只要求按国标的就按国标就行了。
这两个标准能发上来不,另外哪个高手能举例说明一下
按地方政府要求写,没有统一的导则
有点乱啊,觉得我们国家的重大危险源准则不太适用于企业
如何对矿山做重大危险源进行辨识,请支招。
查看一下GB/T
我有点资料,请看http://www.safe1860.com/thread-41050-3-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