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在9月2日“续答“安全生产工作”访谈网友提问”时,“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清理规范各类职业资格相关活动的通知》精神,经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研究,确定将注册安全工程师与安全评价师两项职业资格归并为一项职业资格。目前,我们正在积极研究制定有关归并方案,预计2012年完成。同时,鉴于安全评价工作关系到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公共安全,根据《安全生产法》和《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的有关规定,在归并过渡期间,国家安全监管总局按照国家职业技能鉴定的有关规定,继续开展安全评价师资格鉴定工作,预计10月份正式启动,届时我们将在有关媒体发布公告。”
具体时间仍没有见到官方的正式批文。。。
安全评价师国家职业标准(试行)-报名条件:
——三级安全评价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安全工程类专业大学专科学历证书,从事安全生产相关工作5年以上。
过渡期间按过渡实施方案执行。
(2)取得其他专业大学专科学历证书,从事安全生产相关工作5年以上,经三级安全评价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3)取得安全工程类专业大学本科学历证书,从事安全生产相关工作3年以上。
(4)取得其他专业大学本科学历证书,从事安全生产相关工作3年以上,经三级安全评价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二级安全评价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连续从事安全生产相关工作13年以上。
(2)取得三级安全评价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3)取得三级安全评价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经二级安全评价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4)取得安全工程类专业大学本科学历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或取得其他专业大学本科学历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7年以上,经二级安全评价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5)取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以上,经二级安全评价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 一级安全评价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连续从事安全生产相关工作19年。
(2)取得二级安全评价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
(3)取得二级安全评价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一级安全评价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新职业试行期间:
(4)取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证书。从事安全生产相关工作10年以上,经一级安全评价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流传很多。。。。。
到底有没有呀,没人确定。
有确切消息吗
不是说2证并一证了吗?
鬼知道,官僚啊
很多消息,十一月要考试,但是却一直没看到正式的文件,搞的大家都一头雾水的准备着。
都在等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