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应急管理厅公告(2026年 第14号)
**来源:** 自治区应急管理厅**发布日期:** 2026-08-04
**分类:** 安全生产标准化 | **类型:** 法规/制度/规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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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应急管理厅公告(2026年 第14号)
索引号
640000031/2026-00075
生成日期
2026-08-04
发文字号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所属机构
自治区应急管理厅
责任部门
自治区应急管理厅
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评审定级办法》等有关规定,经企业自评、申请,自治区应急管理厅审核、公示,确认宁夏金昱元广拓能源有限公司、宁夏金昱元炔烃节能有限公司为安全生产标准化二级企业,现予以公告,自公告发布之日起3年内有效。
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自治区应急厅进一步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宁政办规发〔2019〕7号),企业在标准化二级等级有效期内享受以下激励政策:
一、减少应急管理行政执法检查频次;
二、购置并实际使用规定的安全生产等专用设备、开展与安全生产相关的研发活动等,可享受税收优惠;
三、按规定享受金融支持政策;
四、享受相应等级的工伤保险和安全生产责任保险费率下浮优惠政策;
五、同等条件下优先参加安全生产评先选优;
六、安全生产、经营、使用许可证延期换证时可以简化许可程序;
特此公告。
自治区应急管理厅
2026年8月3日
**原文链接:** http://nxyjglt.nx.gov.cn/xxgk/fdzdgknr/gggs/202608/t20260804_530570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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