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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预防瓦斯爆炸的技术措施 [打印本页]

作者: tuya    时间: 2007-4-19 23:20
标题: 预防瓦斯爆炸的技术措施
预防瓦斯爆炸的技术措施

  • 预防瓦斯积聚:
    所谓瓦斯积聚是指局部瓦斯浓度超过2.0%,体积超过0.5立方米的现象。
    临时停工地点不准停止通风,并加强通风系统管理,严格执行瓦斯检查制度,及时安全处理积聚瓦斯。
  • 防止瓦斯引燃:
    严禁和杜绝一切火源。
    严禁携带烟草和点火物下井。
    矿灯严禁被拆开、敲打、撞击。
    井下供电应做到无“鸡爪子”、无“羊尾巴”、无明接头。
    加强电气设备管理和维护,采用防爆型的电气设备。
  • 防止瓦斯爆炸范围扩大:
    通风系统力求简单,实行分区通风,各水平、各采区和回采区工作面都有独立的进风、回风巷道,无用巷道应及时封闭。
    装有主要扇风机或分区扇风机的出风井,必须装有防爆门,以防发生爆炸时扇风机被摧毁,造成救灾和恢复生产的困难。
    矿井主要扇风机必须装有反风装置,并且能在10分钟内改变矿井风流的方向。
    在连接矿井的相邻的采区、煤层和采掘工作面等处的巷道中,设置“隔爆水棚”或“岩粉棚”,水帘,以阻止爆炸火焰的传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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