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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 [打印本页]

作者: lixin11aa    时间: 2007-6-26 16:33
标题: 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
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
  1、本单位经营范围为零售汽油、柴油、润滑油,为重大危险源经营单位。
  2、本单位所制定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均是按照重大危险源单位所制定的。
  3、劳动保护用品管理制度:见本章第六条。
  4、重大危险源档案管理制度:见本章第十二条第6项,第三章第二条、第五条。
  5、应急预案及紧急情况下应采取的措施:见本章第四条、第五条、第七条。

作者: zhq13306061005    时间: 2007-11-15 20:42
不大对头,    不过还是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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