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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孔砖(KP1型)建筑抗震设计与施工规程 (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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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safety
时间:
2007-7-31 20:05
标题:
多孔砖(KP1型)建筑抗震设计与施工规程 (二)
第六章 施工技术要求与质量检验
第一节 施工准备
第6.1.1条
砖的强度等级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并应按《承重粘土空心砖》JC196-75进行检验和验收。
第6.1.2条
砌筑清水塘、柱的多孔砖,应边角整齐、色泽均匀。
第6.1.3条
多孔砖在运输装卸过程中,严禁倾倒和抛掷。经验收的砖,应按强度等级堆放整齐,堆置高度不宜超过2m。
第6.1.4条
常温条件下,砖应提前1~2d浇水湿润。砌筑时砖的含水率宜控制在10~15%。
注:含水率以水重占干砖重的百分数计。
第6.1.5条
控制砂浆及混凝土的水泥,如标号不明或出厂期超过3个月,应经试验鉴定后方可使用。
第6.1.6条
砂浆用砂宜采用中砂,并应过筛,不得含有草根等杂物。砂中含泥量,对于水泥砂浆和强度等级不小于M5的水泥混合砂浆,不应超过5%;对于强度等级小于M5的水泥混合砂浆,不应超过10%。
第6.1.7条
拌制砂浆应采用石灰膏、粘土膏、电石膏、粉煤灰和磨细生石灰粉等无机掺合料,严禁使用干石灰或干粘土。
第6.1.8条
拌制砂浆及混凝土的水应符合《混凝土拌合用水》JGJ63-89的要求。
第6.1.9条
构造柱混凝土所用石子的粒径不宜大于20mm。
第6.1.10条
砂浆的配合比应采用重量比。配合比应事先经试验确定。如砂浆的组成材料有变更,其配合比应重新确定。
试配砂浆,应按设计强度等级提高15%。
第6.1.11条
砂浆稠度宜控制在70~90mm。
第6.1.12条
混凝土的配合比应通过计算和试配确定,并以重量计。混凝土施工配制强度按国家标准《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GB107-87确定。
第六章 施工技术要求与质量检验
第一节 施工准备
第6.1.1条
砖的强度等级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并应按《承重粘土空心砖》JC196-75进行检验和验收。
第6.1.2条
砌筑清水塘、柱的多孔砖,应边角整齐、色泽均匀。
第6.1.3条
多孔砖在运输装卸过程中,严禁倾倒和抛掷。经验收的砖,应按强度等级堆放整齐,堆置高度不宜超过2m。
第6.1.4条
常温条件下,砖应提前1~2d浇水湿润。砌筑时砖的含水率宜控制在10~15%。
注:含水率以水重占干砖重的百分数计。
第6.1.5条
控制砂浆及混凝土的水泥,如标号不明或出厂期超过3个月,应经试验鉴定后方可使用。
第6.1.6条
砂浆用砂宜采用中砂,并应过筛,不得含有草根等杂物。砂中含泥量,对于水泥砂浆和强度等级不小于M5的水泥混合砂浆,不应超过5%;对于强度等级小于M5的水泥混合砂浆,不应超过10%。
第6.1.7条
拌制砂浆应采用石灰膏、粘土膏、电石膏、粉煤灰和磨细生石灰粉等无机掺合料,严禁使用干石灰或干粘土。
第6.1.8条
拌制砂浆及混凝土的水应符合《混凝土拌合用水》JGJ63-89的要求。
第6.1.9条
构造柱混凝土所用石子的粒径不宜大于20mm。
第6.1.10条
砂浆的配合比应采用重量比。配合比应事先经试验确定。如砂浆的组成材料有变更,其配合比应重新确定。
试配砂浆,应按设计强度等级提高15%。
第6.1.11条
砂浆稠度宜控制在70~90mm。
第6.1.12条
混凝土的配合比应通过计算和试配确定,并以重量计。混凝土施工配制强度按国家标准《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GB107-87确定。
第二节 施工要求
第6.2.1条
砌体应上下错缝、内外搭砌,宜采用一顺一丁或梅花丁的砌筑形式。砖柱不得采用包心砌法。
第6.2.2条
砌体灰缝应横平竖直。水平灰缝和竖向灰缝宽度可为10mm,但不应小于8mm,也不应大于12mm。
第6.2.3条
砌筑用砂浆应随拌随用。水泥砂浆和水泥混合砂浆必须分别在拌后3h和4h内使用完毕;如施工期间最高气温超过30℃,必须分别在拌成后2h和3h内使用完毕。
第6.2.4条
砂浆拌合后和使用时,均应盛入贮灰器内。如砂浆出现泌水现象,应在砌筑前在贮灰器内再次拌合。
第6.2.5条
砌体灰缝应填满砂浆。水平灰缝的砂浆饱满度不得低于80%,竖向灰缝宜采用加浆填灌的方法,使其砂浆饱满,但严禁用水冲浆灌缝。
砌体宜采用“三一”砌砖法砌筑。采用铺浆法砌筑时,铺浆长度不得超过500mm。
第6.2.6条
砌筑砌体时,多孔砖的孔洞应垂直于受压面,砌筑前应试摆。
第
6.2.7条
除设置构造柱的部位外,砌体的转角处和交接处应同时砌筑,对不能同时砌筑而又必须留置的临时间断处,应砌成斜槎。
临时间断处的高度差,不得超过一步脚手架的高度。
第6.2.8条
砌体接槎时,必须将接槎处的表面清理干净,浇水湿润,并应填实砂浆,保持灰缝平直。
第6.2.9条
设置构造柱的墙体应先砌墙后浇灌混凝土。构造柱应有外露面,以便检查混凝土浇灌质量。
第6.2.10条
浇灌构造柱混凝土前,必须将砖砌体和模板浇水润湿,并将模板内的落地灰、砖渣等清除干净。
第6.2.11条
构造柱混凝土分段浇灌时,在新老混凝土接槎处,须先用水冲洗、润湿,再铺10~20mm厚的水泥砂浆(用原混凝土配合比去掉石子),方可继续浇灌混凝土。
第6.2.12条
浇捣构造柱混凝土时,宜采用插入式振捣棒。振捣时,振捣棒应避免直接触碰砖墙,严禁通过砖墙传振。
第6.2.13条
雨天施工时,砂浆的稠度应适当减小,每日砌筑高度不宜超过1.2m。收工时,砌体顶面应予覆盖。
第6.2.14条
冬期施工时,尚应符合现行规范冬期施工的有关规定。
第三节 质量检验
第6.3.1条
砂浆强度等级应以标准养护、龄期为28d的试块抗压试验结果为准。
每一楼层或250砌体中的各种强度等级的砂浆,每台搅拌机应至少检查一次,每次至少应制作一组试块(每组6块)。
第6.3.2条
砂浆试块强度必须符合下列规定:
一、同品种、同强度等级的砂浆各组试块的平均强度不得小于设计要求的强度等级;
二、任意一组试块的强度不得小于设计要求的强度等级的75%;
三、当单位工程中仅有一组试块时,其强度不应低于设计强度等级。
第6.3.3条
在砌筑过程中,每步架至少应抽查3处(每处3块砖)砌体的水平灰缝砂浆饱满度,其平均值不得低于80%。
砌筑的砌体,不得出现透明缝。
第6.3.4条
混凝土试块强度的检验和评定,应按国家标准《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GBJ107-87执行。
第6.3.5条
构造柱混凝土应振捣密实,不应露筋或有较多的蜂窝、麻面。
第6.3.6条
砌体的尺寸和位置的允许偏差,不得超过表6.3.6的规定。
第6.3.7条
构造柱尺寸和位置的允许偏差,不得超过表6.3.7的规定。
附录一 名词解释
附录二 墙片侧移刚度计算
一、矩形截面无孔洞墙层间刚度按下列公式计算:
1.当墙的高度与宽度之比小于1时:
式中 h——墙高;
A——墙的水平截面积;
G——砌体剪变模量,按第2.0.4条的规定采用;
E——砌体弹性模量,按表2.0.4采用。
2.当墙的高度与墙宽之比不小于1而不大于4时:
二、当墙片仅开有门洞或窗洞时,墙片的层间刚度按下式计算:
式中 Ki——墙片的墙肢i的刚度,按公式附2.1或公式附2.2计算,且h取洞高计算(当开窗洞的墙片较短时,可取1.05倍窗洞高计算);
m——计算墙片墙肢的数量。
三、当墙片上同时开有门洞和窗洞时(附图2.1),墙片的刚度按下式计算:
式中 Ki——门洞间或门洞边等宽墙肢的刚度,按公式附2.1或公式附2.2计算;
m——门洞间和门洞边等宽墙肢的数量;
KFi——窗间墙或窗与门间墙肢的刚度,按公式附2.5计算;
n——窗间墙和窗与门间墙肢的数量。
注:图中bu为墙段上部墙肢的最大宽度。
四、复杂开洞墙片的窗间墙或窗与门间墙的刚度按下式计算:
式中 Ai——计算墙肢i的水平截面积;
bi——计算墙肢i的宽度;
heq——计算墙肢i的等效高度,按本附录第五款规定计算。
五、复杂开洞墙片(附图2.1)的窗间墙或窗与门间墙肢的等效计算高度heq,按下列规定确定。
1.当墙段下部墙肢的宽度与上部墙肢的最大宽度比值不小于2,且上墙肢与下墙肢高度之比不小于1时:
式中 hu——墙段上部墙肢的高度(附图2.1)。
2.当墙段下部墙肢宽度与上部墙肢的最大宽度之比不大于1.5,或上部墙肢高度与下部墙肢高度之比不大于0.5时:
式中 hL——墙段下部墙肢的高度;
β——与上下墙段的墙肢高度有关的修正系数。当墙段上部墙肢的高度与墙段下部墙肢高度之比不小于1时,取1;不大于0.5时,取1.1;大于0.5而小于1时,按插值计算。
3.当墙段下部墙肢的宽度与上部墙肢的最大宽度之比大于1.5小于2,且上部墙肢高度与下部墙肢高度之比大于0.5,小于1时,按公式附2.6与公式附2.7插值计算。
4.当墙段上部最大墙肢的宽度小于下部墙肢的高度,且上部墙肢的高度小于下部墙肢的高度时,按公式附2.6与公式附2.7的平均值计算。
附录三 本规程用词说明
一、为便于在执行本规程条文时区别对待,对要求严格程度不同的用词说明如下:
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作不可的;
正面词采用“必须”;
反面词采用“严禁”。
2.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作的:
正面词采用“应”;
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3.表示允许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作的:
正面词采用“宜”或“可”;
反面词采用“不宜”。
二、条文中指明必须按其它有关标准、规范执行的,写法为“应按……执行”或“应符合……的规定”。非必须按所指定的标准和规范执行的,写法为“可参照……”。
本规程主编单位、参加单位和主要起草人名单
主编单位: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
参加单位:北京市建筑设计院
陕西省建筑科学研究所
中国建筑西北设计院
四川省建筑科学研究院
同济大学
西安冶金建筑学院
主要起草人:王有为 董竟成 周炳章 周九仪 巴荣光 侯汝欣 蔡国均 王增培 顾蕙若 易文宗 冯建国 宋西战
崔建友 陈蜀贤 文国栋
源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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