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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GB1664-81增塑剂外观色泽的测定(铂-钴比色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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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safety
时间:
2007-7-31 21:19
标题:
GB1664-81增塑剂外观色泽的测定(铂-钴比色法)
标准名称
增塑剂外观色泽的测定(铂-钴比色法)GB1664-81
标准说明
根据每种产品目测发色情况,可选一种色度原液作为标准色进行比色。
1、仪器
比色管(磨口无色比色管,100ml、50ml);比色箱及比色架(见图1、图2);烧杯(150ml);容量瓶(1000ml,棕色磨口)。
2、试剂
氯化钴(GB1270);氯化酸钾;盐酸(G);蒸馏水;二次蒸馏水。
3、准备工作
3.1 3种500号铂-钴比色标准原液的配制:
a.黄色:准确称取1.2450g氯铂酸钾和1.000g氯化钴(准确至0.0002g),溶于100ml盐酸中,然后用蒸馏水稀释至1000ml。此溶液即为500号色度标准比色液(Ⅰ)。
b.黄中带绿:准确称取1.5000g氯铂酸钾和0.3000g氯化钴(准确至0.0002g),溶于100ml盐酸中,然后用蒸馏水稀释至1000ml。此溶液为500号色度原液(Ⅱ)。
c.黄中带红:准确称取0.8000g氯铂酸钾和2g氯化钴(准确至0.0002g),溶于100ml盐酸中。然后用蒸馏水稀释至1000ml。此溶液为500号色度标准溶液(Ⅲ)。
d.取不同量的500号原液,用0.1mol/L盐酸溶液稀释至100ml,即可制得任意号数的色度标准。
计算:
V=N*100/500 (1)
式中 V——配制100mlN号色度标准溶液所取500号标准原液的体积,ml;
N——欲配制的色度标准液的号数。
注:500号原液应贮于棕色瓶中,置暗处保存。有效期为6个月。
稀释的N号铂-钴比色液,应贮于具有磨口塞之比色管中,比色后置于暗处存放,有效期为1个月。
4、检验方法
将试样均匀混合后,注入试管中,用肉眼观察,应是透明油状液体,无混浊现象,无明显机械杂质,在室温条件下进行比色测定。
取2支颜色相同,高度相等的比色管,一支注入100ml或50ml试样。另一支注入相同体积的色度标准液,置于装有反光镜的比色架上,拿下比色管盖,将此比色架放入比色箱中,转动反光镜,以反光镜中反射之颜色进行比色。
5、精密度
平行测定结果的允许误差应符合如下规定:
色 泽 范 围 允 许 误 差
60号以下 4号
60-100号 10号
120号以上 15号
源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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