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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HG 2—1609—85油脂不皂化物含量测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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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safety
时间:
2007-7-31 21:33
标题:
HG 2—1609—85油脂不皂化物含量测定法
油脂不皂化物含量测定法
HG 2—1609—85
本标准适用于油脂不皂化物含量的测定。油脂中所含有的杂质凡属于不皂化物者,在进行皂化的条件下它们都不与荷性碱起反应。不皂化物不溶于水。油脂中的不皂化物包括甾族化合物某些色素,以及其他的特种游离杂质。其中某些成分的存在,能使油脂具有特殊的味道、气味与显色反应。油中不皂化物的百分含量乃表示产品的性质与纯度。
1 材料与仪器设备
锥形烧瓶(200"250ml);冷凝器;分液漏斗;水浴;烘箱;工业天平(感量0.01g);分析天平(感量0.001g);电热板或煤气灯。
2 试剂与溶液
氢氧化钾(化学纯):2mol/L氢氧化钾乙醇溶液与3"5%的水溶液;纯石油醚:沸点45"55℃;乙醇(化学纯):(95%与50%的溶液);酚酞1%的乙醇溶液;
3 测定步骤
3.1 在与回流冷凝器相连接的烧瓶中,加玫约5g试样与50ml2mol/L氢氧化钾溶液在水浴中加热沸腾皂化1h后,加入50ml蒸馏水。如发现液体浑浊,应进行第二次沸腾。
3.2 冷却后,将其注入分液漏斗中,然后用石油醚(50ml)将烧瓶洗涤数次。洗涤后之石油醚应倒入上述分液漏斗中,猛烈振荡1min,以便仔细混匀石油醚与皂液,此后将分液漏斗中的混合物静置至完全分层时为止。
3.3 将皂液再注入另一分液漏斗中,并振荡之,使与新的石油醚50(ml)相混合,而后静置分离。
3.4 再用50ml石油醚作第三次抽提。为避免乳状液的形成,可加入5"10ml乙醇或2"3滴3"5%氢氧化钾溶液。
3.5 混合的醚抽出物,开始用弱碱性50%乙醇洗涤,为了除去其中的肥皂残渣,然后再用每份25ml50g乙醇(不含碱者)洗涤数次,直至洗涤液中(以2倍"3倍体积的水稀释之)加酚酞后不再呈红色为上。
3.6 洗过的醚抽出物,倒入烧瓶中,将石油醚蒸出,并将所得之残渣于温度100℃以下烘干,直至质量变化不大于0.002g为止。烘干时,每隔15min进行一次称量。
4 计算
不皂化值X(%)按式(1)计算:
X= m1/m×100 (1)
式中 m1————烘干后的殖渣质量,g;
m————试样质量,g。
5 试验结果
结果以两次测定的平均值表示。两次试验允许误差不大于0.2%。
源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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