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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烟用香精 香气质量通用评定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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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safety
时间:
2007-7-31 21:46
标题:
烟用香精 香气质量通用评定方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行业标准
烟用香精 香气质量通用评定方法
Tobacco flavor—General method for evaluation of odor quality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评定烟用香精香气质量的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烟用香精。
2 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T 14455.2—1993 精油 取样方法
GB 4086.1~4086.6—83 统计分布数值表
YC/T 145.7—1998 烟用香精 标准样品的确定和保存
3 原理
用三点检验法,通过嗅觉评香,评定试样的香气质量(包括香型、香气浓淡、强弱、持久性、杂气)是否与标准样品一致。
4 标准样品和辨香纸
4.1 标准样品
参见YC/T 145.7。
4.2 辨香纸
无异味的吸水纸,厚度约0.5mm,宽5~10mm,长100~150mm。
5 评定方法和步骤
5.1 评定方法
采用三点检验法,评定试样与标样的香气质量(包括香型、香气浓淡、强弱、持久性、杂气)是否一致。
5.1.1 评价员
三点检验需要的评价员数量:6个以上具有相应资格的评价员。在条件许可时,也可由15个以上精选的评价员;或25个以上一般的评价员组成。
5.1.2 检测要求
为评价员准备一组三个编码的试样,其中两个是相同的,要求评价员挑出单零的那一个。三个不同排列次序的样品组中,二种样品出现的次数应相等,它们是:
BAA ABB
AAB BBA
ABA BAB
5.2 检验步骤
5.2.1 试样的准备
将等量的试样和标准样品分别放在相同而洁净无异味的样品瓶中,然后用辨香纸分别蘸取容器内试样与标准样品约1~2cm(蘸取量应基本相等)。
5.2.2 评香
在空气清新无杂气的评香室内,主持人按5.1.2的要求向评价员提供一组三个编码的蘸有试样和标准样品的辨香纸,由评价员用嗅觉对香气质量(包括香型、香气浓淡、强弱、持久性、杂气)进行评判,评价员应指出三个中单零的一个。
6 结果的分析
原假设:不可能根据特性强度将二种试样区别开。在这种情况下识别单零试样的概率为P0=1/3。
备择假设:可以根据特性强度将二种试样区别开。在这种情况下识别单零试样的概率为P>1/3。
该检验是单边的,检验的主持人希望知道能否将这二种产品区别开来。
如果正确回答的数目小于表A1中的临界值,则对5%的显著水平,接受原假设P0=1/3,即认为待测样品与标准样品没有显著的差异。
如果正确回答的数目大于或等于表A1中的临界值,则对5%的显著水平,将拒绝原假设P0=1/3而接受备择假设P>1/3,即认为待测样品与标准样品有显著的差异。
源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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