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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桔子囊胞罐头QB1393—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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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safety
时间:
2007-7-31 22:18
标题:
桔子囊胞罐头QB1393—91
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桔子囊胞罐头的产品分类、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和标志、包装、运输、贮存的基本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以柑桔为原料, 经脱囊衣、分散囊胞、整理(或调酸)、装罐、密封、杀菌制成的桔子囊胞罐头。
2 引用标准 ,
GB 317.1 白砂糖
GB 1987 食品添加剂 柠檬酸
GB 4789.26 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 罐头食品商业无菌的检验
GB 5009.11 食品中总砷的测定方法
GB 5009.12 食品中铅的测定方法
GB 5009.13 食品中铜的测定方法
GB 5009.16 食品中锡的测定方法
GB 10786 罐头食品的pH测定
GB 10788 罐头食品中可溶性固形物含量的测定 折光计法
GB 11671 果蔬类罐头食品卫生标准
QB 1006 罐头食品检验规则
QB 1007 罐头食品净重和固形物含量的测定
ZBX 70004 罐头食品的感官检验
ZBX 70005 罐头食品包装、标志、运输和贮存
3 术语
3.1 囊胞
柑桔去囊衣后,分散成单个饱满的桔粒。
3.2 瘪子
囊胞破裂后几乎全无桔汁的一层囊膜。
3.3 破囊胞
囊胞膜破裂后仍有桔汁但不饱满的囊胞。
3.4 颗粒分明
囊胞之间能明显分离。
4 产品分类
桔子囊胞罐头的产品代号为647。
5 技术要求
5.1 原辅材料
5.1.1 柑桔 采用新鲜良好,成熟适度,风味正常,无病虫害、干瘪及腐烂的柑桔。
5.1.2 白砂糖 应符合GB 317.1的要求。
5.1.3 柠檬酸 应符合GB 1987的要求。
5.2 感官要求
应符合表1的要求。
表1 感官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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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优 级 品 │ 一 级 品 │ 合 格 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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色泽 │囊胞呈金黄色至橙黄色; │囊胞呈橙黄色至黄色 ; 汤 │囊胞呈黄色; 汤汁尚清,
│汤汁清 │汁较清 │允许有少量白色沉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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滋味 │具有桔子囊胞罐头应有的│具有桔子囊胞罐头应有的│具有桔子囊胞罐头应有的
气味 │良好风味, 无异味 │风味, 无异味 │风味, 无异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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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 │囊胞饱满, 颗粒分明; 允 │囊胞较饱满,颗粒较分明 ; │囊胞尚饱满, 颗粒尚分明;
│许桔核不超过固形物重的│允许桔核不超过固形物重│允许桔核不超过固形物重
│1%,破囊胞和瘪子不超过│的2%, 破囊胞和瘪子不 │的3%, 破囊胞和瘪子不
形态│固形物重的10% │超过固形物重的20% │超过固形物重的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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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 理化指标
5.3.1 净重 应符合表2中有关净重的要求,每批产品平均净重应不低于标明重量。
5.3.2 固形物 应符合表2中有关固形物含量的要求,每批产品平均固形物重应
不低于规定重量。
表2 净重和固形物的要求
──────┬─────────────┬──────────────────
│ 净 重 │ 固 形 物
罐 号 ├──────┬──────┼────┬──────┬──────
│标明重量(g) │允许公差(%)│含量(%)│规定重量(g) │允许公差(%)
──────┼──────┼──────┼────┼──────┼──────
783 │ 312 │ ±3.0 │ 60 │ 187 │ ±11.0
8113 │ 567 │ ±3.0 │ 60 │ 340 │ ±9.0
9121 │ 800 │ ±3.0 │ 60 │ 480 │ ±9.0
15173 │ 3000 │ ±1.5 │ 60 │ 1800 │ ±4.0
15267 │ 4700 │ ±1.5 │ 60 │ 2820 │ ±4.0
500mL罐头瓶 │ 510 │ ±3.0 │ 55 │ 281 │ ±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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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3 糖水浓度 开罐时按折光计, 为9.0%~12.0%。
5.3.4 pH 3.2~3.4。
5.3.5 重金属含量 应符合GB 11671的要求。
5.4 微生物指标
应符合罐头食品商业无菌要求。 .
5.5 缺陷
样品的感官要求和物理指标如不符合技术要求,应计作缺陷。缺陷按表3分类。
表3 样品缺陷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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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 别 │ 缺 陷
─────┼─────────────────────────────────
│ 有明显异味;
严重缺陷 │ 有有害杂质, 如碎玻璃、外来昆虫、头发、金属屑及长径大于3mm已脱
│ 落的锡珠
─────┼─────────────────────────────────
│ 有一般杂质, 如棉线、合成纤维丝及长径不大于3mm已脱落的锡珠;
│ 感官要求明显不符合技术要求, 有数量限制的超标;
│ 净重负公差超过允许公差;
一般缺陷 │ 固形物重负公差超过允许公差;
│ 糖水浓度不符合要求
─────┴─────────────────────────────────
6 试验方法
6.1 感官要求
按ZBX 70004规定的方法检验。
6.2 净重
按QB 1007规定的方法检验。
6.3 固形物
按QB 1007规定的方法检验。
6.4 糖水浓度
按GB 10788规定的方法检验。
6.5 pH值
按GB 10786规定的方法检验。
6.6 重金属含量
按GB 5009.16、GB 5009.13、GB 5009.12、GB 5009.11规定的方法分别测定锡、铜、铅和砷。
6.7 微生物指标
按GB 4789.26规定的方法检验。
7 检验规则
按QB 1006执行。
8 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按ZBX 70005的规定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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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加说明:
本标准由轻工业部食品工业司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食品发酵标准化中心归口。
本标准由浙江省轻工业研究所、质量检测杭州站、黄岩罐头厂负责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 高宗裕 俞荣华 张时康 巫美炳 郦旦亮 王寅娥。
自本标准实施之日起,原部标准QB 267—76《糖水桔子罐头》作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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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轻工业部1991-12-31批准 1992-08-01实施
源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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