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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巧克力及巧克力制品 /T 10024-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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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safety
时间:
2007-7-31 22:21
标题:
巧克力及巧克力制品 /T 10024-92
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巧克力及巧克力制品的产品分类和技术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用可可液块、可可粉、可可脂、类可可脂、代可可脂、白砂糖、乳制
品、食品添加剂制成的巧克力及巧克力制品。
2 引用标准
2.1 GB 317 白砂糖
2.2 GB 7718 食品标签通用标准
2.3 GB 9678 糖果卫生标准
2.4 GB 2760 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
3 术语
3.1 巧克力
符合下列规定之一者,称巧克力:
3.1.1 非脂可可固形物占产品净重的17%以上,可可脂占产品净重的10%以上者。
3.1.2 非脂可可固形物占产品净重的3%以上,可可脂占产品净重的10%以上,并且非脂可可固形物、可可脂与乳固形合计不低于产品净重的35%(其中乳脂肪占总重量的3%以上)者。
3.2 巧克力制品
符合下列规定之一者,称巧克力制品。
3.2.1 用3.1条所指的巧克力与可食食品混合或用可食食品作夹心时,其巧克力的重量占产品净重的40%以上者。
3.2.2 用3.1条所指的巧克力作外壳涂层时,其涂层面积占产品总表面积的70%以上,其重量占产品净重的20%以上者。
3.2.3 以糖衣等作涂层,用3.1条所指的巧克力作夹心时,其夹心重量占产品净重的30%以上者。
4 产品分类
4.1 巧克力
按所加辅料分,有牛奶巧克力、香草巧克力等品种。
4.2 巧克力制品
按加工工艺分为:
4.2.1 混合夹心类
将巧克力与可食食品(如果仁、干果)混合或用可食食品(如糖果、饼干、焙烤食品、
膨化食品等)作夹心制成。如果仁巧克力。
4.2.2 涂层夹心类
将巧克力作食品(如液状物、糖果、饼干、焙烤膨化食品等)的外壳涂层制成。如威
化巧克力。
4.2.3 糖衣夹心类以糖衣等作涂层,将巧克力作夹心制成。如巧克力豆。
5 技术要求
5.1 原辅料要求
5.1.1 白砂糖:应符合GB 317的规定。
5.1.2 食品添加剂:应符合GB 2760的规定。
5.2 感官要求见表 1。
表 1
项目
巧克力
巧克力制品
色泽
均匀一致,符合该品种应有色泽
形态
块形完整,表面光滑,边缘整齐,大小一致,厚薄均匀;无缺角裂缝,无明显变形,无明显手迹
组织
剖面紧密,结晶细密,口感细腻,润滑不 糊口;无1毫米以上的气孔,无粗糙感
巧克力部分,结晶细密,口感细腻、润滑;不糊口;无粗糙感。非巧克力部分,具有该品种应有的组织
滋味气味
香气适中,滋味纯正,符合该品种应有的滋味及气味
杂质
无肉眼可见的杂质。
最小单位包装
包装紧密、端正;无破损,无反包,无重包。无糖屑粘连现象;标签端正, 标志内容应符合GB 7718的规定
5.3 理化要求见表2。
表2
项
目
要求
巧克力
巧克力制品
水分,%
≤41.58
——
脂肪,%
≥25.0
属于巧克力的组成部分≥25.0
蔗糖,%
≤55.0
属于巧克力的组成部分≤55.0
细度,μm
≤35.0
属于巧克力的组成部分≤35.0
净
重
按销售包装标明的净重,≤100g,不得超过±5%
101-200g,不得超过±3%
201-500g,不得超过±2%
501-1000g,不得超过±1%
≥1000g,不得超过±0.5%
应符合GB 9678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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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加说明: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部提出。
本标准由商业部糖制食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技术归口。
本标准由商业部糖制食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上海食品工业研究所、上海儿童
食品厂负责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胡嘉鹏、唐正中、赵发基、薛志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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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部1992-08-14批准 1992-12-01实施
源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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