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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民用户燃气安全使用常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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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dddd
时间:
2007-8-4 20:18
标题:
民用户燃气安全使用常识
在使用燃气时,为了保障您和您的家人及邻里的安全,“天津燃气”特别提醒您,要尊重科学,正确使用燃气。下面就如何安全用气向您介绍如下常识。
一、燃气泄漏的危害:
天然气、人工煤气、液化气均属易燃易爆气体,少量泄漏在空气中形成较低的浓度,不会引起着火、爆燃事故。但是,如果缺乏监控,气体泄漏量较大或慢慢地积累,就会引起空气中有较高浓度的可燃性气体,达到一定的浓度,遇明火就会产生着火爆炸的灾祸。
燃气类别 主要成分 爆炸浓度范围 毒性
天然气 甲烷 4.2-15% ——
人工煤气 氢气、一氧化碳、甲烷 4.5-35.8% 一氧化碳中毒
液化气 丙烷、丙烯、丁烷、丁烯 2-9% ——
二、燃气泄漏的主要原因:
(1)点火不成功,气出来未燃烧。
(2)使用时发生沸汤、沸水浇灭灶火或被风吹灭灶火。
(3)关火后,节门未关严。
(4)由于燃气器具损坏造成的漏气。
(5)管道腐蚀或阀门、接口损坏漏气。
(6)连接灶具的胶管老化龟裂或两端松动漏气。
(7)搬迁、装修等外力破坏造成的接口漏气。
(8)其他原因造成的漏气。
三、发现燃气泄漏怎么办:
发现燃气泄漏,切断气源是保证自身安全的关键,要临危不乱,稳妥处理。
(1)关闭燃气进气节门。
(2)开窗通风。
(3)熄灭一切火种。
(4)不要开启和关闭正在使用中的任何电器设备。
(5)不要在室内使用固定电话或移动电话。
(6)不要按动邻居的门铃。
(7)不要开启任何煤炉或气炉。
(8)不要使用火柴或打火机。
(9)不要用明火试漏。
(10)控制产生火花的其他行为。
用户可到室外用电话或手机通报燃气集团,燃气集团报修电话号码:
四、防止漏气和避免因漏气造成危害的措施。
1、不得擅自安装、拆除、拆修、改装、迁移管道燃气设施和燃气器具(燃气灶具、燃气热水器、燃气采暖炉等)。
2、严禁用户私自拆动燃气表。
3、燃气热水器应选用平衡式或烟道强排式机型,禁止使用直排式热水器,禁止将任何燃气热水器安装在浴室内;使用燃气热水器时间过长会造成过量耗氧,使人缺氧窒息,因此连续使用不得超过20分钟,同时,要保持良好的通风。
4、购买燃器具要与气质相符合,安装时由专业人员按照便于操作和安全使用的原则按照规范进行安装。
5、胶管安装必须安全规范。
1)应使用耐油(丁氢橡胶)燃气专用胶管,不得使用其他软管代替。
2)胶管应充分套入燃气具接口,并应用喉箍箍紧(不得使用金属丝代替)。
3)要经常检查胶管是否老化(“U”字型,凸面应无龟纹为合格)。
4)胶管长度不得超过2米,胶管不得穿越门、窗和墙。
5)胶管应在灶具灶面以下自然垂落,与灶面保持10厘米以上距离,以免烤焦胶管酿成事故。
6、不得在设有燃气管道设施的房间内住人或放置炉火(如液化气瓶等燃具)及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7、炉火旁勿悬挂或堆放可燃物品。
8、使用燃器具时,要开启抽油烟机或排风扇,也可打开窗户,保持室内通风良好。
9、使用燃气时,应有人照看;停用时,将燃气节门全面关闭,以防发生意外,做到“人离、火熄、阀关严”。
10、一旦发现燃气具已经损坏或阀门失灵,应及时报修更换。
11、教育儿童不要玩弄燃气灶具开关。
12、定期用肥皂水检查燃气设备开关、胶管接头,查看有无漏气,严禁用明火试漏。
13、如长时间外出,必须关闭燃气管道总节门。
14、有精神障碍和不具备独立操作燃气设施行为的人,严禁使用燃气。
五、依法保障安全用气。
为保证燃气使用安全,1997年10月22日经天津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六次会议通过的《天津市燃气管理条例》,规范了用户在使用燃气时的法律行为,以利保证供用气安全。现将有关居民用户权力、义务条款摘要并解释如下。
1、注意不要违章用气。
(1)在您装修房屋时不要发生为了美观忘了安全,将燃气管道及设施(阀门、煤气表)包封起来的行为。这样做不符合《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50028—93.7.2.16条“建筑物内部的燃气管道应明设”的规定,属违反规范行为。其危害:一旦燃气泄漏,会使燃气在封闭空间内聚积,达到爆炸极限,遇明火引起爆炸、爆燃,酿成灾祸。
(2)不要有私自安装、拆除、拆修改装、迁移燃气管道、燃气设施和燃气器具的行为,此行为违反了《天津市燃气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第二款“燃气用户不得擅自安装、拆除、拆修、改装、迁移管道燃气设施和燃气器具”之规定,属违法行为。其危害:极易造成燃气泄漏,引发爆炸、爆燃。
2、注意杜绝安全隐患。
连接管道与灶具的胶管过长、胶管穿墙、胶管老化、胶管连接两端松动。户内管腐蚀、厨房住人、私自拆装、改装、移动燃气设施,包封燃气表、包封燃气管等均属于燃气安全隐患。
(1)胶管过长,不符合《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50028—93 .7.2.34关于“家用燃气灶和实验室用的燃烧器,其连接胶管的长度不应超过2m,并不应有接口”的规定。其危害:胶管易拖地,造成脚踏或刃具刺破及压挤、变形破裂,导致燃气泄漏。
(2)胶管过墙,不符合《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50028—93 .7.2.34关于“软管不得穿墙、窗和门”的规定。其危害:易发生胶管断裂,出现燃气泄漏后不易发现,容易聚积燃气引发火爆事故。
(3)胶管老化是安全隐患,易造成胶管断裂、燃气泄漏,也能造成连接处脱落跑气。因此,必须使用燃气专用胶管(丁氢橡胶),燃气胶管使用期限不应超过2年。
(4)户内管道腐蚀属严重隐患,易造成燃气泄漏,而引发火爆事故。
(5)厨房住人,违反了《天津市燃气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第四款“燃气用户不得在设有燃气管道设施的房间内住人,…….”之规定,其危害:一旦燃气泄漏将会直接危及人身安全。
(6)燃气用户要积极支持和协助燃气经营单位的检查人员,依法凭证入户实施安全检查,并在安全检查单上签字确认。
(7)凡接到燃气经营单位下达的违章通知书的用户,应立即按照通知书要求的整改内容,限期整改。
3、长期空房不利燃气安全。
(1)当您的房屋长期不住人时,由于燃气设施长期无人使用和看管,容易失检、失修造成燃气设施泄漏,危及生命财产安全,也会给社会公共安全带来危害。
(2)当您房屋长期不住人时,您应到所在区燃气经营单位营业厅办理停用气手续,进行摘表加堵措施,您再用气时再办理恢复用气手续。
(3)在长期空房户周围居住的用户,在发现燃气泄漏时,要及时报修、报险。积极配合燃气部门及时做好抢修、排险,维护社会公共安全。燃气集团报修电话: <a hre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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