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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享]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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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f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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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5-22 13: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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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享]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
【颁布机关】建设部、国家计委 <br/>【颁布日期】1998年11月02日 <br/>【实施日期】1999年01月01日 <br/>【文件时效】有效 <br/> <br/> (1998年11月2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br/>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 <br/> 关于批准发布《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的通知 <br/> 建标[1998]207号 <br/> 自1999年1月1日起施行) <br/> 目 录 <br/> 第一章 总 则 <br/> 第二章 建设规模与项目构成 <br/> 第三章 规划布局与选址 <br/> 第四章 建筑标准 <br/> 第五章 建设用地 <br/> 第六章 装备标准 <br/> 第七章 人员配备 <br/> 第八章 主要技术经济指标 <br/> 附 件 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条文说明 <br/> 第一章 总 则 <br/> 第一条 为适应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需要,提高城市消防站(以下简 <br/>称“消防站”)工程项目决策和建设的科学管理水平,增强城市抗御火灾和 <br/>处置特种灾害事故的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和《中华人 <br/>民共和国消防法》制定本建设标准。 <br/> 第二条 本建设标准是为项目决策和合理确定建设水平服务的全国统一 <br/>标准;是编制、评估和审批消防站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重要依据;也 <br/>是有关部门审查消防站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和对整个建设过程监督检查的尺度。 <br/> 第三条 本建设标准适用于城市新建和改、扩建的消防站项目;其它消 <br/>防站的建设可参照执行。 <br/> 第四条 消防站的建设,应由各级政府负责并纳入城市总体规划,有计 <br/>划地筹措资金组织实施。 <br/> 第五条 消防站的建设,除执行本建设标准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 <br/>标准的规定。 <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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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f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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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5-22 13:48
第二章 建设规模与项目构成 <br/> 第六条 消防站分普通消防站和特勤消防站二类。 <br/> 普通消防站分标准型普通消防站和小型普通消防站二种。 <br/> 第七条 消防站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br/> 一、所有城市均应设立标准型普通消防站。 <br/> 城市建成区内现有消防站责任区面积过大且设置标准型普通消防站确有 <br/>困难的区域,可设立小型普通消防站;小型普通消防站是普通消防站的特例。 <br/> 二、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的城市、人口在50万上(含50万)的其他城 <br/>市,以及经济较发达地区的城市应设特勤消防站。 <br/> 第八条 消防站的消防车配备数量应符合表l的规定: <br/> 消防车库的车位数 表l <br/> ┌─────┬────────────────┬─────┐ <br/> │消防站类别│ 普通消防站 │特勤消防站│ <br/> │ ├────────┬───────┤ │ <br/> │ │标准型普通消防站│小型普通消防站│ │ <br/> │ │ ├───────┼─────┤ <br/> │ 车辆数 │ 4—5 │ 2 │ 6—8 │ <br/> └─────┴────────┴───────┴─────┘ <br/> 第九条 消防站建设项目由场地、房屋建筑、装备和人员配备等部分构成。 <br/> 消防站的场地是指室外训练场。 <br/> 消防站的房屋建筑包括业务用房和辅助用房。 <br/> 消防站的装备由消防车辆、灭火器材、抢险救援器材、消防人员防护器 <br/>材、通信器材、训练器材、营具等组成。责任区内有水上重点保护对象的消 <br/>防站还应配备消防艇。 <br/> 第三章 规划布局与选址 <br/> 第十条 城市规划区内普通消防站的布局,应以接到报警后五分钟内消 <br/>防队可以到达责任区边缘为原则确定。 <br/> 第十一条 消防站的责任区面积按下列原则确定: <br/> —、标准型普通消防站不应大于7平方公里。 <br/> 小型普通消防站不应大于4平方公里。 <br/> 二、特勤消防站兼有责任区消防任务的,其责任区面积同标准型普通消 <br/>防站。 <br/> 第十二条 消防站的选址应符合下列条件: <br/> 一、应设在责任区内适中位置和便于车辆迅速出动的临街地段。 <br/> 二、其主体建筑距医院、学校、幼儿园、托儿所、影剧院、商场等容纳 <br/>人员较多的公共建筑的主要疏散出口不应小于50m。 <br/> 三、责任区内有生产、贮存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单位的,消防站应设置 <br/>在常年主导风向的上风或侧风处,其边界距上述部位一般不应小于200m。 <br/> 四、消防站车库门应朝向城市道路,至城镇规划道路红线的距离宜为 <br/>10—15m。 <br/> 第十三条 设在综合性建筑物中的消防站,应有独立的功能分区。 <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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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f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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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5-22 13:48
第四章 建筑标准 <br/> 第十四条 消防站的建筑标准,应根据消防站的类别和有利执勤备战、方 <br/>便生活、安全使用等原则合理确定。 <br/> 第十五条 消防站的建筑面积指标应符合下列规定: <br/> 标准型普通消防站 1600—2300平方米。 <br/> 小型普通消防站 350一1000平方米。 <br/> 特勤消防站 2600—3500平方米。消防站各种用房的使用面积可参照表2确定。 <br/> 第十六条 消防站建筑物的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 <br/> 位于抗震设防烈度为6—9度地区的消防站建筑,应按乙类建筑进行抗震 <br/>设计,并按本地区设防烈度提高l度采取抗震构造措施。其中8—9度地区的消 <br/>防站建筑应对消防车库的框架、门框、大门等影响消防车出动的重点部位, <br/>按有关设计规范要求进行验算,限制其地震位移。 <br/> 第十七条 消防车库应保障车辆停放、出动、维护保养和非常时期执勤 <br/>备战的需要。 <br/> 一、车库宜设备用车位及修理间、检修地沟。修理间应用防火墙与其他 <br/>部位隔开,并不宜靠近通信室。 <br/> 二、消防车库的设计,应有排除发动机废气的设施。 <br/> 三、消防车库内外沟管盖板的承载能力,应按最大吨位消防车的满载轮 <br/>压进行设计。车库地面和墙面应便于清洗,且地面应有排水设施。库内(外) <br/>应有供消防车上水用的市政消火栓。 <br/> 消防站各种用房的使用面积指标(平方米) 表2 <br/> ┌─────┬─────────────┬─────────────────────────────┐ <br/> │房屋 │ │ 消防站类别 │ <br/> │ │ 名 称 ├────────────────────┬────────┤ <br/> │类别 │ │ 普通消防站 │ 特勤 │ <br/> │ │ ├──────────┬─────────┤ 消防站 │ <br/> │ │ │ 标准型普通消防站 │ 小型普通消防站 │ │ <br/> ├─────┴─────────────┼──────────┼─────────┼────────┤ <br/> │ 消防车库 │ 290—380 │ 80一150 │ 420—600 │ <br/> │ (车位数) │ (4一5) │ (2 ) │ (6一8) │ <br/> ├───────────────────┼──────────┼─────────┼────────┤ <br/> │ 通信、接待室 │ 30 │ 10—30 │ 40 │ <br/> ├───────────────────┼──────────┼─────────┼────────┤ <br/> │ 体能训练室 │ 40—80 │ 20—60 │ 80—120 │ <br/> ├─────┬─────────────┼──────────┼─────────┼────────┤ <br/> │业务用房 │ 训练塔 │ 120 │ - │ 210 │ <br/> │ ├─────────────┼──────────┼─────────┼────────┤ <br/> │ │灭火抢救与个人防 │ │ │ │ <br/> │ │护器材及被装营具 │ 50一100 │ 6—70 │ 100—150 │ <br/> │ │ 库 │ │ │ │ <br/> │ ├─────────────┼──────────┼─────────┼────────┤ <br/> │ │修理间、清洗室、烘 │ │ │ │ <br/> │ │ 干室、呼吸器充气室 │ 40—100 │ 0—30 │ 60—100 │ <br/> │ ├─────────────┼──────────┼─────────┼────────┤ <br/> │ │蓄电池室 │ 10 │ - │ 10 │ <br/> │ ├─────────────┼──────────┼─────────┼────────┤ <br/> │ │图书阅览会议室 │ 50一150 │ 12—60 │ 110—200 │ <br/> │ ├─────────────┼──────────┼─────────┼────────┤ <br/> │ │ 干部备勤宿舍 │ 48—100 │ 20—60 │ 90—120 │ <br/> │ │消防员备勤宿舍 ├──────────┼─────────┼────────┤ <br/> │ │ │ 156一204 │ 50一90 │ 270—360 │ <br/> ├─────┴─────────────┼──────────┼─────────┼────────┤ <br/> │ 餐厅、厨房 │ 90—100 │ 30—60 │ 140一160 │ <br/> │ 锅炉房、浴室 │ 70—110 ├─────────┼────────┤ <br/> │ │ │ 8—60 │ 130一150 │ <br/> ├─────┬─────────────┼──────────┼─────────┼────────┤ <br/> │ 辅助用房 │晾衣室(场)内 │ 14 │ - │ 20 │ <br/> │ ├─────────────┼──────────┼─────────┼────────┤ <br/> │ │贮藏室 │ 30 │ 0—10 │ 40—60 │ <br/> │ ├─────────────┼──────────┼─────────┼────────┤ <br/> │ │ 盥洗室、厕所 │ 40 │ 9—20 │ 40—70 │ <br/> │ ├─────────────┼──────────┼─────────┼────────┤ <br/> │ │配电室内 │ 10 │ - │ 10 │ <br/> │ ├─────────────┼──────────┼─────────┼────────┤ <br/> │ │ 油料库藏 │ 12 │ - │ 20 │ <br/> │ ├─────────────┼──────────┼─────────┼────────┤ <br/> │ │其他 │ 20 │ - │ 30—50 │ <br/> ├─────┴─────────────┼──────────┼─────────┼────────┤ <br/> │ 合计 │ 1120—1610 │ 245—700 │ 1820—2450 │ <br/> └───────────────────┴──────────┴─────────┴────────┘ <br/> 注:①消防车库面积也可按实际配置的车型计算; <br/> ②表中指标应根据使用地区的经济条件合理确定。 <br/> 第十八条 消防站内的走道、楼梯等供迅速出动用的通道的净宽,单面 <br/>布房时不应小于1.4m,双面布房时不应小于2.0m,楼梯不应小于1.4m。 <br/>通道两侧的墙面应平整、无突出物。楼梯踏步应平缓,楼梯倾角不应大于30度。 <br/> 第十九条 消防站应设必要的业务训练与体能训练设施、特勤消防站、 <br/>标准型普通消防站应设训练塔。 <br/> 第二十条 消防站建筑装修、采暖通风空调和给排水设施的设置应符合 <br/>下列规定: <br/> 一、消防站外装修应符合城市规划的要求,并宜采用体现消防站特点和 <br/>不易老化的中档或普通装修材料。消防站的内装修应适应消防人员生活和业 <br/>务训练的需要,并宜采用明快和容易清洗的中档或普通装修材料。 <br/> 二、位于采暖地区的消防站应按国家有关规定设置采暖设施,并应积极 <br/>使用城市热网或集中锅炉房供暖。炎热地区消防站的业务用房、干部战士执 <br/>勤宿舍、餐厅和通信室、体能训练室等可设降温设施。 <br/> 三、消防站应设置给排水系统。 <br/> 第二十一条 消防站的供电负荷等级不宜低于二级,并应设置配电室、宿 <br/>舍、车库、通信室、体能训练室、会议室、图书阅览室、餐厅及公共通道等, <br/>应设事故照明。 <br/> 消防站主要用房及场地的照度标准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br/> 第五章 建设用地 <br/> 第二十二条 消防站建设用地应根据建筑占地面积、车位数和室外训练场 <br/>地面积等确定。 <br/> 配备有消防艇的消防站应有供消防艇靠泊的岸线。 <br/> 第二十三条 各类消防站建设用地面积.应符合下列规定: <br/> 标准型普通消防站2400—4500平方米; <br/> 小型普通消防站400一1400平方米; <br/> 特勤消防站4000—5200平方米。 <br/> 注:上述指标应根据消防站建筑面积大小合理确定,面积大者取高限, <br/>面积小者取低限。 <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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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f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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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5-22 13:49
第六章 装备标准 <br/> 第二十四条 普通消防站装备的配备应适应扑救本责区内一般火灾和抢险 <br/>救援的需要,特勤消防站的装备配备应适应扑救与处置特种火灾和灾害事故 <br/>的需要。 <br/> 第二十五条 消防站消防车辆的配备,应符合下列规定: <br/> 一、消防站配备的消防车辆品种及数量,宜符合表3的规定。 <br/> 各类消防站配备的消防车辆品种及数量 表3 <br/>┌───────────┬────────────┬────┐ <br/>│ 消防站类别 │ 普通消防站 │ 特勤 │ <br/>│ 品种 ├──────┬─────┤ 消防站 │ <br/>│ │ 标准型普通 │ 小型普通 │ │ <br/>│ │ 消防站 │消防站 │ │ <br/>├───────────┼──────┼─────┼────┤ <br/>│水罐消防车 │ 1 │ 1 │ 1 │ <br/>├───────────┼──────┼─────┼────┤ <br/>│水罐或泵浦消防车 │ 1 │ 1 │ 1 │ <br/>├───────────┼──────┼─────┼────┤ <br/>│水罐或泡沫、干粉消防车│ 1 │ - │ 1 │ <br/>├───────────┼──────┼─────┼────┤ <br/>│举高消防车 │ 1* │ - │ 1 │ <br/>├───────────┼──────┼─────┼────┤ <br/>│抢险救援消防车 │ 1* │ - │ 1 │ <br/>├───────────┼──────┼─────┼────┤ <br/>│排烟消防车 │ - │ - │ 1* │ <br/>├───────────┼──────┼─────┼────┤ <br/>│照明消防车 │ - │ - │ 1* │ <br/>├───────────┼──────┼─────┼────┤ <br/>│器材消防车或供水消防车│ - │ - │ 1 │ <br/>└───────────┴──────┴─────┴────┘ <br/> 注:表中标准型普通消防站带“*”车种,车辆总数为4辆时选一辆; <br/>特勤消防站,车辆总数为7辆时,在带“*”号的车种中选—辆 <br/> 二、消防站主要消防车辆的技术性能不应抵于表4的规定。 <br/> 第二十六条 消防站灭火器材配备,不应低于表5的规定。 <br/> 第二十七条 消防站抢险救援器材配备,不应低于表6的规定。 <br/> 第二十八条 消防站消防人员防护器材配备,不应低于表7的规定。 <br/> 消防站主要消防车辆的技术性能表4 <br/>┌──────────────┬───────────────────┬───────┐ <br/>│ 消防站类别 │ 普通消防站 │ 特勤 │ <br/>│ 技术性能 ├─────────┬─────────┤ 消防站 │ <br/>│ │ 标准型普通 │ 小型普通 │ │ <br/>│ │ 消防站 │消防站 │ │ <br/>├──────────────┼─────────┼─────────┼───────┤ <br/>│发动机最大功率(kw) │ 118 │ 118 │ 191 │ <br/>├──────────────┼─────────┼─────────┼───────┤ <br/>│最大装载质量(kg) │ 8000 │ 8000 │ 12000 │ <br/>├─────┬────────┼────┬────┼───┬─────┼───┬───┤ <br/>│水罐消防 │出口压力(MPa) │ 1 │ 1.8 │ 1 │ 1.8 │ 1 │ 1.8 │ <br/>│车出水性 ├────────┼────┼────┼───┼─────┼───┼───┤ <br/>│能 │ 流量(1/s) │ 40 │ 20 │ 40 │ 20 │ 60 │ 30 │ <br/>├─────┴────────┼────┴────┼───┴─────┼───┴───┤ <br/>│水罐消防车出泡沫性能(类) │ A、B │ A、B │ A、B │ <br/>├──────────────┼─────────┼─────────┼───────┤ <br/>│举高消防车额定工作高度(m) │ 20 │ - │ 30 │ <br/>├─────┬────────┼─────────┼─────────┼───────┤ <br/>│抢险救 │最大起吊质量(kg) │ 3000 │ - │ 3000 │ <br/>│援消防 ├────────┼─────────┼─────────┼───────┤ <br/>│ 车 │最大牵引质量(kg) │ 10000 │ - │ 10000 │ <br/>└─────┴────────┴─────────┴─────────┴───────┘ <br/> 消防站灭火器材配备标准 表5 <br/>┌─────────────┬────────────┬─────┐ <br/>│ 消防站类别 │ 普通消防站 │ 特勤 │ <br/>│ 名称 ├──────┬─────┤ 消防站 │ <br/>│ │ 标准型普通 │ 小型普通 │ │ <br/>│ │ 消防站 │消防站 │ │ <br/>├─────────────┼──────┼─────┼─────┤ <br/>│ │ │ │ │ <br/>│机动消防泵(含浮泵) │ 2台 │ 1台 │ 3台 │ <br/>├─────────────┼──────┼─────┼─────┤ <br/>│移动式水带卷盘或水带槽 │ 2个 │ 1个 │ 3个 │ <br/>├─────────────┼──────┼─────┼─────┤ <br/>│移动式消防炮 │ 1个 │ - │ 2个 │ <br/>├─────────────┼──────┼─────┼─────┤ <br/>│A、B类比例混合器、泡沫液 │ 2套 │ 1套 │ 2套 │ <br/>│桶、空气泡沫枪 │ │ │ │ <br/>├─────────────┼──────┴─────┴─────┤ <br/>│消火栓扳手、水枪、水带、分│ │ <br/>│水器、接口、包布、护桥等常│按所配车辆技术标准要求配备 │ <br/>│规器材工具 │ │ <br/>└─────────────┴──────────────────┘ <br/> 消防站抢险救援器材配备标准 表6 <br/>┌────────────┬────────────┬─────┐ <br/>│ 消防站类别 │ 普通消防站 │ 特勤 │ <br/>│ 名称 ├──────┬─────┤ 消防站 │ <br/>│ │ 标准型普通 │ 小型普通 │ │ <br/>│ │ 消防站 │消防站 │ │ <br/>├────────────┼──────┼─────┼─────┤ <br/>│化学侦检器材 │ - │ - │ 1套 │ <br/>├────────────┼──────┼─────┼─────┤ <br/>│洗消处理器材 │ - │ - │ 1套 │ <br/>├────────────┼──────┼─────┼─────┤ <br/>│液压破拆组合器材 │ 1中组套 │ 1小组套 │1大组套 │ <br/>├────────────┼──────┼─────┼─────┤ <br/>│机动切割器具 │ 1台 │ 1台 │ 1台 │ <br/>│ │ │ │ │ <br/>├────────────┼──────┼─────┼─────┤ <br/>│无火花工具 │ 1套 │ - │ 1套 │ <br/>├────────────┼──────┼─────┼─────┤ <br/>│起重气垫 │ 1套 │ - │ 1套 │ <br/>├────────────┼──────┼─────┼─────┤ <br/>│堵漏、抽吸器材 │ 1套 │ - │ 1套 │ <br/>├────────────┼──────┼─────┼─────┤ <br/>│消防热像仪 │ 1台 │ - │ 2台 │ <br/>│ │ │ │ │ <br/>├────────────┼──────┼─────┼─────┤ <br/>│ 消防排烟机 │ 1台 │ - │ 2台 │ <br/>│ │ │ │ │ <br/>├────────────┼──────┼─────┼─────┤ <br/>│照明灯具 │ 1套 │ 1套 │ 1套 │ <br/>├────────────┼──────┼─────┼─────┤ <br/>│强光手电 │ 每班2只 │ 每班2只 │ 每班2只 │ <br/>├────────────┼──────┼─────┼─────┤ <br/>│漏泄通信救生安全绳 │ 每班2根 │ 每班2根 │每班2根 │ <br/>├────────────┼──────┼─────┼─────┤ <br/>│缓降器 │ 2个 │ 1个 │ 2个 │ <br/>├────────────┼──────┼─────┼─────┤ <br/>│挂钩梯、两节梯、三节梯、│ │ │ │ <br/>│软梯等登高工具 │ 3套 │ 1套 │ 4套 │ <br/>├────────────┼──────┼─────┼─────┤ <br/>│平斧、铁铤等一般破拆用 │ 3套 │ 1套 │ 4套 │ <br/>│ 具 │ │ │ │ <br/>└────────────┴──────┴─────┴─────┘ <br/> 消防站消防人员防护器材配备品种数量 表7 <br/>┌────────────┬────────────┬────┐ <br/>│ 消防站类别 │ 普通消防站 │ 特 勤 │ <br/>│ 名称 ├──────┬─────┤ 消防站 │ <br/>│ │ 标准型普通 │小型普通 │ │ <br/>│ │ 消防站 │消 防 站 │ │ <br/>├────────────┼──────┼─────┼────┤ <br/>│消防战斗服 │ 每人1套 │ 每人1套 │每人1套 │ <br/>├────────────┼──────┼─────┼────┤ <br/>│消防手套 │ 每人2双 │ 每人2双 │每人2双 │ <br/>├────────────┼──────┼─────┼────┤ <br/>│消防战斗靴 │ 每人2双 │ 每人2双 │每人2双 │ <br/>├────────────┼──────┼─────┼────┤ <br/>│消防防化服 │ 4套 │ - │每班4套 │ <br/>│ │ │ │ │ <br/>│ │ │ │ │ <br/>├────────────┼──────┼─────┼────┤ <br/>│消防隔热服 │ 每班4套 │ 每班4套 │每班4套 │ <br/>├────────────┼──────┼─────┼────┤ <br/>│消防避火服 │ 2套 │ - │每班2套 │ <br/>├────────────┼──────┼─────┼────┤ <br/>│面罩外(内)置式消防头 │ 每人1顶 │ 每人1顶 │每人1顶 │ <br/>│盔 │ │ │ │ <br/>├────────────┼──────┼─────┼────┤ <br/>│安全带、钩、腰、斧、导向│ 每人1套 │ 每人1套 │每人1套 │ <br/>│绳等 │ │ │ │ <br/>├────────────┼──────┼─────┼────┤ <br/>│防毒面具(含呼吸过滤 │ 每人1个 │ 每人1个 │每人1个 │ <br/>│罐) │ │ │ │ <br/>├────────────┼──────┼─────┼────┤ <br/>│正压式空气呼吸器 │ 每班4具 │ 每班4具 │每人1具 │ <br/>├────────────┼──────┼─────┼────┤ <br/>│空气呼吸器充气机和校 │ - │ - │ 各1套 │ <br/>│验仪 │ │ │ │ <br/>├────────────┼──────┼─────┼────┤ <br/>│消防员紧急呼救器 │ 每班4个 │ 每班3个 │每人1个 │ <br/>├────────────┼──────┼─────┼────┤ <br/>│绝缘手套和绝缘胶靴 │ 每班2套 │ 每班1套 │每班3套 │ <br/>└────────────┴──────┴─────┴────┘ <br/> 注:寒冷地区的消防个人防护器材应考虑防寒需要。 <br/> 第二十九条 消防站通信装备的配备,应符合《城市消防通信指挥系统 <br/>设计规范》的规定。 <br/> 第三十条 消防站应设置单双杠、独木桥、板障、软梯及室内综合训练 <br/>器等技能、体能训练器材。 <br/> 第三十一条 消防站水带、灭火剂、空气呼吸器备用钢瓶、消防战斗服 <br/>等消耗性器材,应按照不低于1:1的比例保持储备量。 <br/> 第七章 人员配备 <br/> 第三十二条 消防站一个班次执勤人员配备,可按所配消防车每台平均 <br/>定员6人确定,其他人员配备应按有关规定执行。 <br/> 第三十三条 消防站一个班次执勤人员和其他人员配备,应符合表8的 <br/>规定。 <br/> 消防站一个班次执勤人员和其他人员配备数量(人) 表8 <br/>┌─────┬────────────────┬──────┐ <br/>│消防站类别│ 普通消防站 │特勤消防站 │ <br/>│ ├────────┬───────┤ │ <br/>│ │标准型普通消防站│小型普通消防站│ │ <br/>├─────┼────────┼───────┼──────┤ <br/>│ 人数 │ 30—40 │ 15 │ 45—60 │ <br/>└─────┴────────┴───────┴──────┘ <br/> 注:①表中标准型普通消防站指标,配4辆车时取下限,配5辆车时取 <br/> 上限。 <br/> ②表中特勤消防站指标,配6辆车时取下限,配8辆车时取上限。 <br/> 第八章 主要技术经济指标 <br/> 第三十四条 消防站投资估算,应依据国家现行的有关规定,按照消防 <br/>站的分类所规定的建设规模、建设标准和人员、装备配备标准确定。 <br/> 第三十五条 在制定消防站建设规划,评估消防站建设可行性研究报告 <br/>时,建筑安装投资建设工期可参照表9确定。 <br/> 消防站建筑工程投资估算及建设工期指标 表9 <br/> ┌──────────────┬───────┬────────┐ <br/> │ │ 估算指标 │建设工期指标 │ <br/> │ 消防站类型 │ │ │ <br/> │ │ (元m2) │ (d) │ <br/> ├─────┬────────┼───────┼────────┤ <br/> │普通消防站│标准型普通消防站│ 1600—1800 │ 180一295 │ <br/> │ ├────────┼───────┼────────┤ <br/> │ │小型普通消防站 │ 1400—1500 │ 120—140 │ <br/> ├─────┴────────┼───────┼────────┤ <br/> │ 特勤消防站 │ 1800—2100 │ 195—330 │ <br/> └──────────────┴───────┴────────┘ <br/> 注:①表中工程投资估算指标是参照1996年北京地区价格确定的,使用 <br/>时应按当年及建设期末于1996年北京地区价差进行调整。 <br/> ②本指标为消防建筑、安装工程投资。不包括征地费、城市各种配 <br/>套设施费、土地前期开发费、基础处理费和红线以内的围墙、道路、管线等 <br/>室外工程及消防训练塔和场地的建设投资。 <br/> ③表中建设工期指标是参照1998年《北京市建筑安装工程工期定额》 <br/>确定的。使用时,应结合当时的施工技术水平和当地的自然环境及气候条件 <br/>进行调整。本指标为正常施工工期,未考虑寒区气候和采用新技术、新工艺 <br/>对建设工期的影响。 <br/> 第三十六条 消防站车辆装备和各类器材的投资,应根据其配备的标准, <br/>词导始鄹袢范āT谄拦老勒窘ㄉ柘钅靠尚行匝芯勘ǜ媸保刹握毡?0确定。 <br/> 消防站车辆、装备和各种器材投资估算指标(万元) 表10 <br/> ┌──────────────┬───────┬───────┐ <br/> │ │ │装备和器材 │ <br/> │ 消防站类型 │ 车辆投资 │ │ <br/> │ │ │ 投 资 │ <br/> ├─────┬────────┼───────┼───────┤ <br/> │普通消防站│标准型普通消防站│ 650—850 │ 150—190 │ <br/> │ ├────────┼───────┼───────┤ <br/> │ │小型普通消防站 │ 120—140 │ 50—70 │ <br/> ├─────┴────────┼───────┼───────┤ <br/> │ 特勤消防站 │ 800—1100 │ 250—350 │ <br/> └──────────────┴───────┴───────┘ <br/> 注:①表中指标是依据本建设标准的配备要求,按照1998年国内消防车 <br/>辆和装备器材的价格编制。 <br/> ②表中所确定的投资不含灭火剂的费用和通信器材的投资。 <br/> ③通信器材的投资按现行《城市消防通信指挥系统设计规范》的有 <br/>关规定确定。 <br/><br/>
作者:
xuxusky
时间:
2010-5-18 09:30
谢谢分享,这个是什么格式的呢?pdf格式的修改不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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