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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某市木材综合加工厂造纸分厂化碱罐爆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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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liyiwen
时间:
2010-1-21 15:37
标题:
某市木材综合加工厂造纸分厂化碱罐爆炸
某市木材综合加工厂造纸分厂化碱罐爆炸
一、事故概况及经过
1989
年
8
月
24
日
10
时
50
分,某市木材综合加工厂造纸分厂,化碱室
2
号化碱罐在正常运行中突然发生爆炸。爆炸后罐内的碱液迅速喷出,在现场操作的
4
名修理工和
1
名操作工被烧伤。经抢救,有
3
名烧伤严重的工人先后死亡。这起爆炸事故造成
3
人死亡,
2
人重伤,直接经济损失
30000
余元,间接经济损失
130000
余元。
二、事故原因分析
1
.爆炸的设备是用两个
14
立方米的造纸蒸球改制的。该两台蒸球已经过鉴定,结论为报废。但厂领导擅自决定,改造成以蒸汽化碱送碱的化碱罐,并盲目地没有任何依据地将工作压力定为
3
个大气压
(0
.
29
兆帕
)
。改造后的化碱罐,端盖结构不合理,紧固螺栓数量不够,材质也选用不当,存在多项不安全因素,是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之一。
2
.设备运行时没有安全操作规程,在紧固螺栓数量不够,仅为四支的情况下,操作工违章操作,只拧了两支。
3
.厂领导对安全不负责任,无视国家有关规定,错误地将报废设备进行改造,并盲目确定工作压力,此外,该厂在当年
8
月
7
日曾发生过另一台化碱罐的同类事故,但并未引起领导重视,采取措施,导致事故重演。该厂领导的严重失职和违章指挥是这起事故的重要原因。
三、防止同类事故的措施
1
.要对在用压力容器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对类似的设备,凡是结构不合理、制造质量低劣、严重危及企业和职工安全的老旧设备,要坚决采取有力的整改措施或立即停止使用。报废的设备不能再作为压力容器投入使用。
2
.抓住典型事故进行宣传教育,使有关人员和各级领导提高安全责任感,吸取教训,做好本单位压力容器的安全使用、管理工作,防止同类事故重复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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