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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操作不熟,违反规定,造成事故 [打印本页]

作者: sdmxyst    时间: 2010-3-3 15:14
标题: 操作不熟,违反规定,造成事故
郓城县科达药化有限公司“5·27”重大爆炸事故
20055272145分左右,郓城县科达药化有限公司技术人员在调试生产过程中,西车间4号釜(500搪玻璃反应釜为淄博华鼎化工设备有限公司制造)发生爆炸,事故发生现场操作人员7人,在车间内6人中有5人当场死亡,1人重伤送医院救治无效死亡,在干燥间(位于车间前一排房)外的1人轻伤。西车间全部坍塌,与东车间分割的实体墙坍塌,东车间墙体严重变形,局部坍塌,设备平台损坏,设备下部被坍塌墙体等杂物掩埋。东边仓库墙体发生变形,门窗玻璃全部被冲击波震碎。事故车间北边是锅炉房,墙体局部坍塌,轻质屋顶被冲击波震飞。锅炉房东平房有水处理、冷冻、空压等设备,平房门窗有损坏。事故车间南边是化验室、办公室、干燥室等,除门窗玻璃全部破碎外,与事故车间靠近的房屋门窗损坏,有一处墙体被飞出的碎片穿透。事故车间西边是铁栅栏院墙,靠近事故车间的一段被爆炸力推倒,另有个别地方被飞出的碎片打坏。事故车间所有设备、管道均严重移位,大多数损毁。事故共造成六人死亡,一人轻伤,直接经济损失89.1万元。
该事故是由于企业在没能完全掌握此工艺,并且也未按照生产药品原料药有关规定办理《药品生产许可证》等相关手续的情况下,非法生产原料药而导致的重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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