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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紧急求助,加油站内储存煤油,煤油储量应如何计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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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wzhnh
时间:
2010-9-16 16:15
标题:
紧急求助,加油站内储存煤油,煤油储量应如何计入:
本帖最后由 wzhnh 于 2010-9-16 16:16 编辑
请教一下大家,加油站内储存汽油、柴油及煤油,能参照《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GB50156-2002(2006版)进行评价吗?
如是能的话,煤油储存量应如何计入?像柴油一样折半计入吗?
请各位专家给予帮助,谢谢
作者:
sdqdlkz
时间:
2010-9-17 08:07
煤油是乙类火灾危险性物质,柴油丙类物质,好像不可以像柴油一样折半计吧
作者:
nasgnij
时间:
2010-9-17 08:20
真是个新问题。不过参考建规的有关内容,不应折半处理。
作者:
Atheba
时间:
2010-9-17 08:46
煤油应该化为丙A吧?属于乙类吗?
作者:
qing610104
时间:
2010-9-17 08:56
煤油应该不部折半吧,可以不好计算库容,确定等级。
要不就按《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GB50156-2002(2006版)所说的汽油、柴油进行计算,其他另说明吧。
作者:
老孔
时间:
2010-9-17 12:16
加油站经营煤油的不多了
不能折吧
作者:
ch0825
时间:
2010-9-17 16:22
规范没有明确,煤油就不能折半算。
作者:
wzhnh
时间:
2010-9-18 14:16
现在还是煤油定论啊,看他们原来弄的报告好像就是折半计入的
作者:
maomao05436
时间:
2010-9-20 11:23
在加油站分级时只考虑汽油和柴油的量,柴油折半计入,煤油不计的;但是在重大危险源辨识单元,就又只是计算汽油和煤油两个的量与其临界量比的和是否大于1就行了,个人看法,仅供参考。
作者:
fenghaibo
时间:
2010-9-20 11:26
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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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wzhnh
时间:
2010-9-20 13:48
9楼的专家说的有道理,我试试看啊。谢谢各位专家指点
作者:
Atheba
时间:
2010-9-21 07:41
在加油站分级时只考虑汽油和柴油的量,柴油折半计入,煤油不计这个有什么根据吗?在那个规范中有所要求?
作者:
jinbincallen
时间:
2010-12-12 11:43
9#
maomao05436
但是煤油的闪点,好像属于GB18218中附表二中的物质呀,可能汽油柴油不构成重大危险源,但是如果加上柴油就有可能构成重大危险源,这种情况怎么办呢
作者:
clqmwbhappy
时间:
2011-6-12 14:36
煤油为乙类没错,个人认为不应折半
作者:
yaya郑
时间:
2011-6-18 11:18
这个煤油是不是应该按照有储存经营另作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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