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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双氧水的双罐体槽车爆炸事故(运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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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clarkhunter
时间:
2011-5-19 22:53
标题:
双氧水的双罐体槽车爆炸事故(运输)
2007
年
6
月
2
日
19
时
和
6
月
3
日
凌晨
2
时
,一辆装载双氧水的双罐体槽车在
323
国道广西鹿寨县寨沙路段,
2
个贮罐先后发生爆炸,造成事故车辆损坏、交通中断
9 h
的恶果。
1
事故概况
20o7
年
6
月
2
日上午
9
时
58
分,司机陈某某、押运员兼司机张某开槽车到柳州盛强化工有限公司装双氧水。灌装工按常规对车辆的
“
三证
”
及罐体外观进行了检查,未发现异常情况。因为该车是第一次来装双氧水,为慎重起见,灌装工吩咐押运员用水分别对
2
个罐体进行灌水冲洗。之后开始灌装双氧水,
2
个集装箱罐共装了
39
.
6 t 50
%浓度的双氧水。
13
时
33
分槽车离开柳州运往深圳。下午
17
时,槽车行驶到
323
国道鹿寨县寨沙路段一坡顶处,司机陈某某从后视镜中看到拖车上靠近驾驶室的第一个罐体顶部的人孔盖有液体溢出,即将车子停靠到公路右侧检查,与押运员张某爬到罐顶上,打开快开式人孔盖查看,发现里面的液体在冒气泡,如开水般沸腾并溢出,流到地面冒起白烟,且越来越激烈,两人不知如何处理,束手无策。约
18
时叫过路的司机向
110
报警。约
18
时
10
分,鹿寨县交警来到现场实施交通封锁。
19
时左右,第
1
个罐体发生剧烈爆炸,罐体全部解体,挂车大梁弯曲变形,牵引车车头损坏,大量双氧水喷出。第
1
个罐体发生爆炸后,司机陈某某又到现场查看第
2
个罐体,发现第
2
个罐体内的液体也在沸腾。此时,柳州市及鹿寨县安监、公安、消防及相关部门工作人员先后到达现场,消防中队用消防水车对第
2
个罐体
**
冷却。约
21
时
20
分,柳州化学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应急救援中队的第
1
批救援人员到达现场。此时,罐体下部左右
2
个排料阀橡胶垫片因高温软化并在罐内压力下被挤出,罐内双氧水从阀门喷出。为了排出罐内的双氧水,防止因反应压力过高发生爆炸,
2
名救援人员在消防水炮
**
掩护下,将罐体下部
2
个出料球阀打开,排出罐内的双氧水。至
6
月
3
日
凌晨
2
时
左右,当第
2
个罐体内的双氧水快排放完时,罐体突然发生爆炸,罐体中部鼓胀变形,人孔盖板被炸飞。此次事故除运输车辆及罐体损坏外,所幸未造成人员伤亡。
2
事故调查结果
2
.
1
承运单位情况
双氧水的承运单位为衡阳市某运输有限公司,具有危险货物运输资格
(2
类
3
项、第
3
类、第
4
类、
5
类
2
项、第
6
类、第
8
类
)
。
2
.
2
车辆情况
2
.
2
.
1
牵引车
牵引车型:重型半挂牵引车;机动车行驶证注册登记日期:
2007
年
5
月
21
日
;检验合格有效期至
2008
年
5
月;核准牵引总质量:
38285 kg
。牵引车权属承运单位。
2
.
2
.
2
挂车及罐体
(1)
挂车类型:重型集装箱半挂车;机动车行驶证登记日期:
2004
年
7
月;检验合格有效期至
2007
年
7
月;核定载质量:
40000
。挂车权属承运单位。
(2)
集装箱罐
挂车装
2
个集装箱罐。罐体产品编号:
211012G1
、
211012G2
。由东莞市永强汽车制造有限公司制造,
2002
年
11
月
28
日
完工,
2002
年
11
月
29
日
卖给茂名市某商贸有限公司,
2007
年
3
月茂名市某商贸有限公司转卖给承运单位。罐体技术参数:设计外形尺寸:
02400×6100×4
.
0(
封头板厚
5
.
0 l"rln1)
;材质:
304
。容积:
25 m3
;设计压力:常压;设计温度:常温;工作介质:轻质燃油;最高工作压力:
0
.
01 MPa
;试验压力:
0
.
036 MPa
。执行技术标准:
QC
/
r 653—20000J~
油车、运油车技术条件》。罐体靠近人孔盖有
1
个用
I28
的无缝管制作的排气管,管的下端用堵头封堵,仅在管子下部侧面分
3
排钻
9
个约
(z)3
的通气孔。罐体两侧出料管垫片为普通橡胶板。集装箱罐出厂有产品质量证明书和产品合格
证。
2
.
2
.
3
驾驶人员情况
司机:陈某某,男,
29
岁,小学文化,具有机动车驾驶证和《危险货物运输
(
列车
)
资格证》,
2007
年
5
月
22
日
受聘承运单位驾驶员。押运员:张某,男,
33
岁,初中文化,具有《道路危险货物运输操作证》、《危险货物运输
(
列车
)
资格证》。
2007
年
5
月
22
日
受聘承运单位押运员兼驾驶员。据交待,两人均为首次为承运单位出车。持有的相关危险货物运输的资格证,司机是
2006
年由原雇主办理,押运员是
2007
年由承运单
办理,领证前均未受过危险化学品运输安全培训考核,对危险化学品的知识不了解,出车前也没有人交待过安全注意事项,不知道双氧水性质。
2
.
2
.
4
双氧水质量
经广西化工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站取样分析,柳州盛强化工有限公司
50
%双氧水产品质量符合标准要求。
2
.
2
.
5
罐体金属材质
经柳州市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所检测:材质分析结果:
0Cr18Ni9(304)
;金相分析结果:有晶间腐蚀。
3
事故原因分析
3
.
1
双氧水的危险性
双氧水
(
过氧化氢
)
属爆炸性强氧化剂。双氧水本身不燃,纯品化学性质稳定。但接触催化杂质时发生如下分解放热反应:
H202
一
H20+1
/
202+54
.
25 kJ·tool
一
双氧水的温度和浓度越高,分解速率越快,因此一旦诱发了分解,则分解随着放热和温升自行加速,分解加剧,此连锁反应直至分解完全。在密封条件下,双氧水大量的潜热使水迅速蒸发,生成高温水蒸汽,此时水蒸汽的体积相当于液体水的数十倍至数百倍
[3] 3
,可使容器内的双氧水、氧气和水蒸汽产生高温高压导致容器爆炸。双氧水与许多无机化合物或杂质接触后都会迅速分解,放出大量的热量、氧和水蒸汽而导致爆炸。大多数金属
(
如铁、铜、银、铅、汞、锌、钴、镍、铬、锰等
)
及其氧化物和盐类都是双氧水分解的活性催化剂,尘土、香烟灰、碳粉、铁锈等也能加速分解。双氧水能与可燃物反应放出大量热量和氧气而引起着火爆炸。双氧水在
pH
值为
3
.
5
~
4
.
5
时最稳定,在碱性溶液中极易分解,在遇强光,特别是短波射线照射时也能发生分解。当加热到
100
℃
以上时,开始急剧分解。双氧水能使有机物燃烧,它与许多有机物如糖、淀粉、醇类、石油产品等形成爆炸性混合物,在撞击、受热或电火花作用下能发生爆炸。浓度超过
74
%的双氧水,在具有适当的点火源或温度的密闭容器中,会产生气相爆炸。
3
.
2
罐体不符合贮存要求
承运单位的
2
个集装箱罐是按工作介质为轻质燃油的技术标准进行设计和制造,制造时未经固化处理,内表面焊缝未经打磨,焊接飞溅物、焊渣
(
金属氧化物
)
等未彻底清理,内表面未作抛光和钝化处理。罐体靠封头环缝下部左右两侧各装设有
1
个排料阀,其法兰密封垫为普通橡胶板制作
(
因
2
个罐体上的人孔盖板均已被炸飞未找到,按经验判断其密封垫也应是普通橡胶板
)
。经取样以柳州盛强化工有限公司
50
%双氧水浸泡试验,此橡胶料与双氧水一接触即发生明显的反应,产生大量气泡。据承运单位事后的证明材料,这
2
台罐于
2007
年
3
月购回,曾于
5
月初装过粗苯,
5
月
30
日
装过
32
%烧碱,之前使用的茂名某商贸有限公司在用期间装载情况未能查证。
6
月
2
日
在装载双氧水前仅采用灌满水的方法进行冲洗。综上所述,与罐体有关的事故原因可能有以下
几个因素:
(1)
集装箱罐系按工作介质为轻质燃油技术标准设计、制造,材质和制造工艺及罐体结构均不适合装载双氧水。罐体无测温装置,排气孔过小且无防尘罩等。
(2)
由于奥氏体不锈钢罐体未经固熔处理,焊接热影响区在使用中接触敏感物质可产生晶间腐蚀,且内表面未经抛光和钝化处理。装入双氧水后,因腐蚀作用溶出的金属离子和附着在表面的焊渣等杂质可对双氧水的分解起到催化作用,因排气孔太小,分解产生的高温高压蒸汽和氧气不能及时有效排放,导致罐体超压爆炸。
(3)
集装箱罐左右两侧的出料阀及人孔盖密封垫均采用普通橡胶垫。普通橡胶为高分子可燃有机物质,可诱发双氧水发生连锁放热分解反应,导致爆炸。
(4)
该集装箱罐在此前曾装载过粗苯和
32
%烧碱,在此次装入双氧水前仅采用灌水方法冲洗,因冲洗不彻底
(
如法兰连接处
)
,残余的碱性物质与双氧水发生分解反应,导致爆炸。
3
.
3
管理疏漏
(1)
罐装双氧水前,未对罐体适宜性进行技术性检查,没有判断其是否符合装载双氧水的要求。
(2)
对罐内是否存在有害残留物
(
杂质
)
没有有效的检验手段。
(3)
产品出厂未提供《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化学品安全标签》。
(4)
运输人员未接受培训就取得了资格证书,其中既有发证机关的管理疏漏,也与承运单位的不重视有关,致使运输人员缺乏相关知识,对突发事故束手无策,这也是造成本次事故的重要原因。
4
有关双氧水运输安全的几点建议按双氧水的特殊要求进行设计和制造,罐体材质应使用超低碳奥氏体不锈钢,内表面应经抛光和钝化处理。排气孔的泄放量应根据罐体容积进行计算确定,排气管上应带有防尘装置,罐体上应设有测温装置。人孔、出料阀法兰密封垫应采用聚四氟乙烯或钝铝等与双氧水不发生催化作用的材料。
(2)
充装单位对前来装运双氧水的罐体应进行技术性检查,对罐体材质和结构、制造工艺不符合装载双氧水要求的应不予充装。
(3)
执行充装前取样检验制度。在每次罐装双氧水前,均应对罐内的残留物取样进行定性分析,凡残留物不是双氧水或混入杂质的,必须对罐内进行彻底清洗。
(4)
专罐专用。双氧水生产企业应与使用单位或经销单位约定,尽可能使用固定的槽罐装运,实行专罐专用;如使用社会运输,则应对罐体提出相应的技术要求。
(5)
产品出厂时必须随车提供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在罐体上应有安全标签。
(6)
司机和押运员必须经过正规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知识、危险化学品运输安全知识培训,并经考核合格,掌握危险化学品安全知识后方可持证上岗。
作者:
zhangqm65
时间:
2011-5-26 10:44
谢谢LZ 正写这方面报告,就借鉴下吧
作者:
zxa1307
时间:
2012-4-27 12:26
学习中,很有意义的。。。。。。
作者:
zxa1307
时间:
2012-4-27 12:26
学习中,很有意义的。。。。。。
作者:
LSZHANGRG
时间:
2013-4-7 16:10
学了,谢谢!
作者:
haichen0512
时间:
2013-8-12 23:32
还好司机细心,查看并且及时报警,否则如果开在路上发生爆炸那么后果真的很严重啊。
作者:
天与地
时间:
2013-8-13 16:40
学习中,很有意义的。。。。。。
作者:
hbxghclg
时间:
2013-8-14 09:10
学了,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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