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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分享]事故类型 [打印本页]

作者: lass110    时间: 2006-10-17 20:14
标题: [分享]事故类型
悉,2004年我国建筑安全生产形势总体趋向稳定好转。 <br/>  据介绍,2004年全国共发生建筑施工事故1144起、死亡1324人,与去年同期相比分别下降11.46%和13.12%;其中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重大事故(三级事故)42起、死亡175人,与去年同期相比分别下降12.5%和18.6%。 <br/>  事故类型仍以“五大伤害"为主。全国的建筑施工事故中,高处坠落、施工坍塌、物体打击、机具伤害和触电事故起数占事故总数的90%以上,其中又以高处坠落事故为主,占事故总数50%以上。从事故发生的工程类型来看(以三级事故为分析对象),以新建房屋建筑工程为主。2004年一次死亡3人以上事故发生在新建房屋建筑工程的起数和死亡人数均达总数70%以上。从事故发生地域来看(以三级事故为分析对象),城市居多。 <br/>  2004年一次死亡3人以上事故在城市中发生的事故起数占总数的61.9%,死亡总人数占总数的65.14%。 <br/>  纵观事故(以三级事故为分析对象)的成因,可以发现,事故由以下几大因素造成: <br/>  1、责任不落实,监管不到位。 <br/>  按照现行的法律和法规的要求,建设主管部门都制定了安全生产责任制,但由于专职监管人员少、监督覆盖面小、监管力度不够、责任不落实。一是与有关部门沟通不力,事故处理不当,造成了很多同类事故,在同一个地区经常发生,发生后又不能及时结案并对有关人员进行处罚和教育;二是部分建设主管部门虽然建立了安全生产责任制,但还未能落实在行动上。 <br/>  2、安全技术规范在施工中得不到落实。 <br/>  2004年发生的42起三级以上事故中,有15起事故(占事故总数的36.58%)是因为没能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组织施工,如9起现浇砼楼板的模板支撑失稳事故,这些楼板的高度都超过了10米,都未能按照《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组织实施;有的虽能按照规范的要求,对模板支撑体系进行了设计计算,但在具体施工时,却把设计时的中心受压的立杆变成了承受由扣件传过来载荷的偏心受压杆件,改变了传力系统,使立杆极易失稳。 <br/>  3、有章不循,冒险蛮干。 <br/>  有些工程项目对分项工程既不编写施工方案,也不做技术交底,有章不循,冒险蛮干。如:标准明确规定,在不设置临时支撑时,不得采用挖墙角的方法拆除墙体,而今年发生的拆除墙体时的倒塌事故,正是违反了此项规定而发生了事故。 <br/>  4、以包代管,安全管理薄弱。 <br/>  很多工程项目都是低价中标,中标企业为了取得利润将工程转包给低资质的企业,有的中标企业虽然成立了项目班子,但只管协调、收费和整理资料以便交工使用,施工由分包单位自行组织。分包单位为了抢工期,为了节约资金一切从简,工程项目即使有施工组织设计也只是为投标而编制的,不是用于指导施工的。至于其他的安全管理制度,如三级教育、安全交底、班前活动、安全检查、防护用品、安全措施等能免则免,不能免的也只是走走形式。劳务工的班组长就是带领施工的施工员不再另配施工员。还有的企业为了谋取利润搞挂靠卖牌子。 <br/>  5、一线操作人员安全意识和技能较差。 <br/>  当前,很多工程项目不论具有多高资质等级的施工企业中标,基本是由在劳务市场上招聘来的民工施工。这些民工没有经过系统的安全培训,就连入场的三级教育也往往是走形式,特别是对那些刚从农村出来的农民工,他们不熟悉施工现场的作业环境,不了解施工过程中的不安全因素,缺乏安全知识、安全意识、自我保护能力,不能辨别危害和危险。再有就是操作人员不了解或者不熟悉安全规范和操作规程;又因缺乏管理,违章作业现象不能得到及时的纠正和制止,事故隐患未能及时发现和整改,是造成事故的重要原因。
[此贴子已经被safe1860于2006-10-18 13:35:18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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