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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不可忽视蔬菜大棚的消防管理 [打印本页]

作者: peonutpedro    时间: 2006-11-8 10:14
标题: 不可忽视蔬菜大棚的消防管理
  不可忽视蔬菜大棚的消防管理
董元瑞/曲建邦


   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进行和城乡经济的迅速发展,人民群众的物质生活不断提高,农村的高科技产物——蔬菜大棚发展很快,现已遍布城乡各地。如青州市现有蔬菜大棚五千余个,平均每个乡镇二百余个。这虽然给城乡人民生活提供了很大方便,但也存在一定的问题,这就是:消防安全得不到保障,大部分蔬菜大棚火险隐患相当突出,由此导致火灾事故时有发生。如1996年3月24日1时15分,青州市朱良镇大王村一农户蔬菜大棚因用火不慎引起火灾,烧毁二千平米大棚一个,直接经济损失三千余元。因此,农村蔬菜大棚的消防安全管理不容忽视。
   目前,农村蔬菜大棚普遍存在以下几个问题:一是蔬菜大棚的建设不规范,建筑及保温材料较多使用易燃可燃物,遗留下许多火险隐患;二是安全制度,安全措施不落实;三是从业人员消防安全素质差,不安全行为多,消防器材配备不足。
   农村蔬菜大棚是分散的蔬菜种植场所。主要有围墙,塑料顶棚和敷盖层三部分组成。在种植过程中需照明、保温和用火加温。因照明线路短路和用火加温极易引起塑料顶棚和敷盖层(一般用禾草作保温材料)起火。所以必须重视农村蔬菜大棚的消防监督管理,具体应从两个方面严格把关。
   一、蔬菜大棚的地址选择,应根据农村防火的要求,选择在距村庄、道路较远的地方,一个大棚的占地面积不宜超过一千平方米,棚与棚之间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二十米;蔬菜大棚的加温设施,应采用比较坚固的建筑材料,密封严,烟筒距棚顶敷盖物(易燃材料)处应进行防火处理,以防烟筒温度过高引起棚顶敷盖物起火;棚内的照明线路应选用防火性能好的塑料护套绝缘线,电线的敷设距顶棚可燃层不应低于五十厘米,照明灯应采用防爆型。
   二、蔬菜大棚的种植人员应掌握一般的防火安全知识,防止用火不慎引起火灾;对加温火炕和烟筒等应经常进行检查维修,保证安全畅通防止漏火;在大棚内作业时严禁吸烟和动用明火;对蔬菜大棚进行加温时,应有专人管理看管,温度不能过高,间隔一小时应进入大棚检查一次,防止火炕和烟简密封不严漏火引起火灾,停火后三小时内不应离人;在蔬菜大棚种植过程中,大棚周围三十米内严禁烧荒和焚烧可燃易燃物品,以防飞火引起火灾;严禁在输电线路下建蔬菜大棚;蔬菜大棚应配备手提式干粉灭火工具以及水、砂等灭火用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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