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爆炸危险场所的电气线路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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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peonutpedro
时间:
2006-11-8 17:03
标题:
爆炸危险场所的电气线路设置
爆炸危险场所的电气线路设置
贺可庆
根据爆炸危险场所的不同等级选用相应的防爆电气设备,这是大多数人都了解的常识。但如果电气线路敷设不当,仍然达不到防爆要求。过去在工业生产中发生的许多火灾爆炸事故,有不少是由于配电线路不当所致。因此,在爆炸危险场所按规范要求合理安排电气线路非常重要,应按以下方法设置:
爆炸危险场所的敷线方式,一般采用绝缘导线穿钢管明敷或暗敷,电缆明敷或电缆沟暗敷方式。禁止使用绝缘导线直接明敷,应在危险性较小的环境或离释放源较远的地方敷设。例如:当气体、蒸气密度大于空气密度时,电气线路应在较高处敷设,敷设在管架上方的电缆桥架上,或直接埋地敷设;当气体、蒸气的密度小于空气密度时,电气线路宜在较低处敷设,敷设在管架下方的电缆桥架上或电缆沟里。
电气线路的敷设应避开易受机械损伤、振动、腐蚀、粉尘积聚以及有危险温度的场所。如不可能时,应采取相应的保护措施,以满足这些场所的要求,并应在爆炸危险建筑物或构筑物的墙外敷设。当电气线路沿输送易燃气体或液体的管道栈桥敷设时,应尽量沿危险程度较低的管道一侧敷设;采用电缆沟敷设时,电缆沟内应充砂,以排除在电缆沟中积存易燃气体、蒸气的可能;在爆炸危险环境内,低压电力、照明线路用的绝缘导线和电缆的额定电压,必须不低于工作电压,且不应低于500V,中性线的绝缘的额定电压应与相线的相等,并应在同一管子或护套内敷设。
在1区(在正常运行时可能出现爆炸性气体混合物的环境)内应采用铜芯导线或电缆,在2区(在正常运行时不可能出现爆炸性气体混合物的环境或即使出现也仅是短时存在的爆炸性气体混合物的环境)内宜采用铜芯导线及电缆,当采用铝芯时必须有可靠的铜铝过渡接头并采用压接、熔焊或钎焊。电缆线路在1区内严禁有中间接头,在2区内不应有中间接头。
电缆和绝缘导线的线芯截面须较非爆炸危险场所用的留有适当的余量,接线盒应采用防爆类型;在不同等级的场所之间,线路的沟道、穿线钢管及电缆等,在穿墙或楼板处,均应采用非燃烧材料将空洞四周严密堵塞。
高压输电线路,严禁跨越爆炸危险场所。架空线与爆炸危险场所的水平间距不应小于电杆高度的1.5倍。在Q-1、Q—2、G—1级爆炸危险场所的电源引入线应采用电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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