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评价论坛

标题: 宁波保税区 出口加工区重特大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打印本页]

作者: safe    时间: 2007-2-2 12:55
标题: 宁波保税区 出口加工区重特大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重特大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为加强对危险化学品事故的有效控制,最大限度地降低事故危害程度,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保护环境,维护社会稳定和人民安居乐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和《宁波市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规定》等法律、法规文件的有关要求,结合宁波保税区(出口加工区)实际,特制定本应急救援预案。
一、危险化学品事故定义及类型
危险化学品事故是指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运输、使用和废弃危险化学品处置过程中由危险化学品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或环境污染的事故。
危险化学品事故主要有泄漏、火灾、爆炸。
(一)泄漏。
危险化学品泄漏事故主要指具有易燃、易爆或有毒有害等危险性的气体或液体大量释放,易导致火灾、爆炸、中毒和窒息,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环境污染等后果的事故。
(二)火灾。
火灾是指在时间和空间上失去控制的燃烧所造成的灾害。火灾可分为固体火灾、液体火灾和气体火灾。由于大多数危险化学品在燃烧时会放出有毒气体或烟雾,因此危险化学品火灾事故中,人员伤亡的原因往往是中毒和窒息,并会造成人员灼伤。此外,危险化学品事故火灾的同时往往伴随着爆炸。
(三)爆炸。
物质由一种状态迅速地转变为另一种状态,并瞬间以机械功的形式放出大量能量的现象,称为爆炸。危险化学品爆炸时,促使爆炸源附近的气体以极大的速度向外冲击,造成人员伤亡,另外,有些物质爆炸后产生大量的有害气体,造成人员中毒死亡。
二、组织机构及职能设置
(一)指挥部的设置及职责。
重特大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指挥部(以下简称“指挥部”),由管委会分管委领导任总指挥,经发局负责人为副总指挥,管委会相关人员为成员。
指挥部的具体职责是:部署危险化学品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决定有关应急救援工作中重大问题,督促检查现场抢险救援工作,并根据抢险现场指挥部要求调配提供或征用提供所需物资、人力,安排信息发布和信息上报工作,安排善后处理和恢复生产生活秩序工作。
(二)指挥部成员单位为管委会各部门和相关职能部门组成。各相关职责:
1、管委办:负责指挥部与现场的联系,及时综合事故处置情况;负责情况上报,命令下达;负责对外联络,组织急需的抢救设备、物资调配及储备;负责联系气象局,提供气象相关信息;接待新闻媒介,发布相关新闻报道。
2、经发局(安监局)负责通知传达启动预案的命令;协助总指挥以及与到现场参加救援各单位之间的联系协调;及时提出采取相应措施意见、掌握重大危险源的详细情况及其周边环境的基本情况;联系事故发生单位,协助其实施应急措施;负责联系北仑卫生局组织救护队开展现场救护,协调现场伤员的转送;负责联系北仑质监局,协调事故现场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等特种设备相关的处置方案,
3、公安分局及其甬保派出所:负责组织事故现场的安全警戒;实施交通管制;维护现场及周围地区治安秩序;协助组织人员疏散、受害人营救、危险源控制工作。
4、消防大队:负责组织事故现场的人员疏散、受害人员营救;负责组织火灾扑救、危险源控制、现场其他抢救抢险;负责组织他有关专业救援装备、物资的储备。
5、建管局:协助总指挥具体调派挖掘机、铲车等救援所需重型设备以及砂石、水泥等急救物资,组织相应抢险救援;对因事故遭受破坏的公共设施进行现场紧急抢修,保证救援工作的需要;联系各级环保部门,负责事故现场的环境应急监测,做好对化学危害物品性质、危害性的测定工作,提出相应的建议和措施;联系供电、供水部门负责事故应急救援中采取紧急停水停电等措施。
6、劳动人事保障局:负责工伤认定和善后赔偿问题的调解处理;配合做好伤亡人员的抚恤、安置以及遇难者遗体、遗物处理;安抚、接待伤亡人员亲属工作。
7、物业公司:协助公安部门维护事故周边控制区域的交通与治安秩序;负责相关公共区域相关废弃物的清洁与清理。
8、工会:配合事故发生单位对因工伤亡人员及家属做好工伤认定、安抚、赔偿及其它善后处理工作。
9、财政局:负责应急救援和善后相关经费保障。
10、主管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归口部门)负责联络事故发生单位,及时准确掌握事故发生态势,并按其本部门职责内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对事故发生单位实施救援,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11、监察室(纪工委):负责监督各应急救援成员单位及其工作人员按预案规定履行应急救援职责,并参加事故调查、责任追究等相关处理工作。
(三)指挥部办公室。
指挥部办公室(以下简称办公室)设在经发局(区安监局),由经发局(区安监局)负责人任办公室主任,按指挥部要求具体协调各专业救援小组的事故应急处置救援工作。办公室下设7个专业救援小组:即综合组、安全保卫组、灾害抢险组(环境监测组)、医疗救护组、专家技术组、事故调查组、善后处理组。各组在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救援中的主要负责人(详见附件)及主要职责如下:
1、综合组:由管委办、经发局(安监局)、财政局组成,经发局为主,负责综合协调、信息沟通、事故新闻、应急公告发布;负责后勤保障、物资调配,提供气象等相关信息,在伤亡人员数量多的情况下还需协助医疗救护组联系医疗单位抢救和转移受伤人员。
2、安全保卫组:由公安分局分管局长为组长,甬保派出所、物业公司组成,公安分局为主,负责安全保卫紧急疏散。
3、灾害抢险组(环境监测组):由区消防大队、建设管理局、环保局组成,消防大队、环保局为主负责抢险救灾,应急处置,环境监测,确定监控区。
4、医疗救护组:由北仑卫生局(经发局联系)、开发区医院组成,北仑卫生局为主,负责组织有关医疗单位和医疗专家对伤亡人员实施救治和处置。
5、专家技术组:由区安监局、消防大队组成,区安监局为主,根据事故性质,组织有关北仑质监局专家和宁波市危险化学品专家,为现场抢险救援等工作提供技术支持和决策建议。
6、事故调查组:由区安监局、消防大队、工会、纪工委、甬保派出所组成,区安监局为主,负责对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7、善后处理组:由事故单位主管部门为主,区工会、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和安全生产责任制归口部门为成员,负责现场处置,伤亡善后。
三、预案启动的条件
(一)区内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发生燃烧、爆炸事故,可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
(二)区内有毒有害危险化学品发生大量泄漏,已危及或即将危及到公共安全的。
(三)突发危化品相关安全事故初步确认已造成1人死亡或伤害10人及以上的。
(四)其他各类危化品相关安全,事故一时难以控制,有可能造成更大事故发生的。
四、预案的启动程序及基本措施
(一)启动程序。
1、企业发生危险化学品事故,该单位主要负责人应当按照本单位制定的应急救援预案,立即组织救援,并报告经发局(安监局),由经发局(安监局)接到报告后应及时向总指挥报告,并组织公安、环保、急救中心等部门赶赴事故现场。
2、指挥部总指挥根据掌握的事故情况,符合预案启动条件的,由总指挥下令立即启动预案;不符合预案启动条件的,如认为有必要的也可下令启动预案。预案一旦启动,指挥部各成员单位接到通知后立即赶赴事故现场,按照《预案》开展救援工作。事故发生地原有的救援力量由指挥部统一调度指挥,一般情况下原专业救援组应加入到相应的区级专业救援组中。
3、当应急救援指挥部确定危险化学品事故不能很快得到有效控制,可能导致严重后果的,应立即请求市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指挥部给予支援。原有救援人员配合市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行动。
(二)基本措施。
各成员单位以最短的时间快速赶赴现场,并立即向指挥部报告。已经参与救援工作的成员单位在现场指挥部成立后立即向指挥部汇报现场情况。
1、组建专业救援组
指挥部根据事故实际情况,组建各专业救援组,指挥救援工作。
2、现场工作区域划分
指挥部根据危险化学品事故的危害范围、危害程度与危险化学品事故发生的位置以及气象条件等进行数据分析后,把现场工作区域划分为事故中心区域、事故波及区域和事故可能影响区域,便于救援工作的开展。
3、应急救援
各成员单位应按照本单位制定的预案立即组织开展救援工作,指挥专业救援组进行救援行动。各专业救援组应及时向指挥部报告现场情况,听取指导意见。
针对事故不同类型,在确保救援人员安全的基础上,采取不同的处置措施。其中主要措施包括:灭火、点火、隔绝、堵漏、拦截、稀释、中和、覆盖、冷却、泄压、转移、收集等。
五、现场恢复和事故调查
(一)现场恢复。
事故得到控制后,环境监测组会同有关专家制定环境修复方案,报指挥部同意后实施。一般由环境监测组和专家咨询组指导抢险救援组进行现场清洁、净化等工作。
由环保局负责对现场进行连续监测。
根据环保部门的监测情况,事故现场危害消除后,由指挥部宣布事故现场恢复正常。
(二)事故调查处理。
事故调查小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事故的调查处理。由市政府开展事故调查工作的,应积极予以配合。
(三)事故发生单位职责。
按照国家有关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的规定,事故单位向有关机构提供事故调查处理所需的有关资料和情况,主动配合做好事故调查相关工作。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单位和有关人员在报警报告的同时必须立即按照本单位制定的应急预案组织救援,紧急抢救伤员、疏散人员,保护事故现场,并在二十四小时内写出书面事故快报,报有关职能部门。
六、经费开支
指挥部各成员单位所需的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专项工作经费由同级财政列入预算;区财政应保证危化品事故应急救援专项经费的落实。
危险化学品单位发生危险化学品事故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七、附则
(一)本应急救援预案必要时应及时修订。
(二)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应根据本预案要求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报区安监局备案,并做好演练及各项应急准备工作。

附件:1、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主要领导通讯录
2、宁波市危险化学品专家通讯录
3、危险化学品事故处置措施
4、危险化学品事故现场区域划分
作者: safe    时间: 2007-2-2 12:56
危险化学品事故处置措施

1、危险化学品泄漏事故处置措施
(1)进入泄漏现场进行处理时,应注意以下安全防护措施:
◇进入现场救援人员必须配备必要的个人防护器具。
◇如果泄漏物是易燃易爆的,事故中心区应严禁一切火种,切断电源,禁止车辆进入,立即在边界设置警戒线。根据事故发生情况和事故进展,确定事故波及区人员的撤离方向及有关措施。
◇如果泄漏物是有毒有害的,应使用专用防护服、隔绝式空气面具(为了在事故现场上能做到正确使用,平时应进行严格的适应性训练)。同时立即在事故中心区边界设置警戒线,并根据事故情况和进展,确定事故波及区人员的撤离方向及有关措施。
◇应急处理时要服从统一指挥,严禁单独行动,要有监护人,必要时用水枪、水炮掩护。
(2)泄漏源控制
◇迅速采取关闭阀门、停止作业或改变工艺流程、物料走副线、局部停车、打循环、减负荷运行等措施。
◇堵漏。采用合适的材料和堵漏技术手段堵住泄漏处。
(3)泄漏物测试辨识 
由预案中有关职责部门采用相关测试仪器辨识证实,由危化品业主单位提供有关信息。
(4)泄漏物处理
◇围堤堵截:筑堤堵截泄漏液体或者引流到安全地点。贮罐区发生液体泄漏时,要及时关闭雨水阀,防止物料沿明沟外流。
◇稀释与覆盖:向有害物蒸气云喷射雾状水,减少气体向周围扩散程度。对于可燃物,也可以在现场施放大量水蒸气或氮气,破坏燃烧条件。对于液体泄漏,为降低物料向大气中的蒸发速度,可用泡沫或其他覆盖物品覆盖外泄的物料,在其表面形成覆盖层,抑制其蒸发。
◇收容(集):对于大量泄漏,可选择用隔膜泵将泄漏出的物料抽入容器或槽车内;当泄漏量小时,可用木屑、吸附材料、中和材料等吸收中和,并收集到密闭容器中。
◇废弃:将收集的泄漏物运至废物处理场所处置。用消防水冲洗剩下的少量物料,冲洗水排入污水系统处理。
2、危险化学品火灾事故一般处置措施
◇先控制,后消灭。针对危险化学品火灾的火势发展蔓延快和燃烧面积大的特点,积极采取统一指挥、以快制快;堵截火势、防止蔓延;重点突破、排除险情;分割包围、速战速决的灭火战术。
◇扑救人员应占领上风或侧风阵地。
◇进行火情侦察、火灾扑救、火场疏散的救援人员应有针对性地采取自我防护措施,如佩戴防护面具,穿戴专用防护服等。
◇应迅速查明燃烧范围、燃烧物品及其周围物品的品名和主要危险特性、火势蔓延的主要途径,燃烧的危险化学品及燃烧产物是否有毒等。
◇正确选择最适合的灭火剂和灭火方法。火势较大时,应先堵截火势蔓延,控制燃烧范围,然后逐步扑灭火势。
◇对有可能会发生爆炸、爆裂、喷溅等特别危险需紧急撤退的情况,应按照统一的撤退信号和撤退方法及时撤退。(撤退信号应格外醒目,能使现场所有人员都能看到或听到,并应经常演练)。
◇火灾扑灭后,仍然要派人监护现场,消灭余火。起火单位应当保护现场,接受事故调查,协助公安消防监督部门和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调查火灾原因,核定火灾损失,查明火灾责任,未经公安消防监督部门和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的同意,不得擅自清理火灾现场。
3、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火灾事故处置注意事项
⑴扑救气体火灾切忌盲目灭火,即使在扑救周围火势以及冷却过程中不小心把泄漏处的火焰扑灭了,在没有切实采取堵漏措施的情况下,也必须立即用长点火棒将火点燃,使其恢复稳定燃烧,否则大量可燃气体泄漏出来与空气混合,遇着火源就会发生爆炸,后果将不堪设想。
⑵首先应扑灭外围被火源引燃的可燃物火势,切断火势蔓延途径,控制燃烧范围,并积极抢救受伤和被困人员。
⑶如果火场中有压力容器或有受到火焰辐射热威胁的压力容器,能疏散的应尽量在水枪的掩护下疏散到安全地带,不能疏散的应部署足够的水枪进行冷却保护。为防止容器爆裂伤人,进行冷却的人员应尽量采用低姿射水或利用现场坚实的掩蔽体防护。对卧式贮罐,冷却人员应选择贮罐四侧角作为射水阵地。
⑷如果是输气管道泄漏着火,应首先设法找到气源阀门。阀门完好时,只要关闭气体阀门,火势就会自动熄灭。
⑸贮罐或管道泄漏进行关阀无效时,应根据火势大小判断气体压力和泄漏口的大小及其形状,准备好相应的堵漏材料(如软木塞、橡皮塞、气囊塞、粘合剂、弯管工具等)。
⑹堵漏工作准备就绪后,即可用水扑救火势,也可用干粉、二氧化碳灭火,但仍需用水冷却烧烫的罐或管壁。火扑灭后,应立即用堵漏材料堵漏,同时用雾状水稀释和驱散泄漏出来的气体。
⑺一般情况下完成了堵漏也就完成了灭火工作,但有时一次堵漏不一定能成功,如果一次堵漏失败,再次堵漏需一定时间,应立即用长点火棒将泄漏处点燃,使其恢复稳定燃烧,以防止较长时间泄漏出来的大量可燃气体与空气混合后形成爆炸性混合物,从而存在发生爆炸的危险,并准备再次灭火堵漏。
⑻如果确认泄漏口很大,根本无法堵漏,只需冷却着火容器及其周围容器和可燃物品,控制着火范围,一直到燃气燃尽,火势自动熄灭.
⑼现场指挥应密切注意各种危险征兆,遇有火势熄灭后较长时间未能恢复稳定燃烧或受热辐射的容器、安全阀尖叫、晃动等爆裂征兆时,指挥员必须适时做出准确判断,及时下达撤退命令。现场人员看到或听到事先规定的撤退信号后,应迅速撤退至安全地带。
⑽气体贮罐或管道阀门处泄漏着火时,在特殊情况下,只要判断阀门还有效,也可违反常规,先扑灭火势,再关闭阀门。一旦发现关闭已无效,一时又无法堵漏时,应迅即点燃,恢复稳定燃烧。
4、易燃液体火灾事故处置注意事项
易燃液体通常也是贮存在容器内或用管道输送的。与气体不同的是,液体容器有的密闭,有的敞开,一般都是常压,只有反应锅(炉、釜)及输送管道内的液体压力较高。液体不管是否着火,如果发生泄漏或溢出,都将顺着地面流淌或水面漂散,而且易燃液体还有比重和水溶性等涉及能否用水和普通泡沫扑救以及危险性很大的沸溢和喷溅等问题。
⑴首先应切断火势蔓延的途径,冷却和疏散受火势威胁的密闭容器和可燃物,控制燃烧范围,并积极抢救受伤和被困人员。如有液体流淌时,应筑堤(或用围油栏)拦截漂散流淌的易燃液体或挖沟导流.
⑵及时了解和掌握着火液体的品名、比重、水溶性以及有无毒害、腐蚀、沸溢、喷溅等危险性,以便采取相应的灭火和防护措施。
⑶对较大的贮罐或流淌火灾,应准确判断着火面积。
大面积(大于50㎡)液体火灾则必须根据其相对密度(比重)、水溶性和燃烧面积大小,选择正确的灭火剂扑救。
比水轻又不溶于水的液体(如汽油、苯等),用直流水、雾状水灭火往往无效,可用普通蛋白泡沫或轻水泡沫扑灭。用干粉扑救时灭火效果要视燃烧面积大小和燃烧条件而定,同时用水冷却罐壁。
比水重又不溶于水的液体(如二硫化碳)起火时可用水扑救,水能覆盖在液面上灭火,用泡沫也有效。用干粉扑救,灭火效果要视燃烧面积大小和燃烧条件而定。同时用水冷却罐壁,降低燃烧强度。
具有水溶性的液体(如醇类、酮类等),虽然从理论上讲能用水稀释扑救,但用此法要使液体闪点消失,水必须在溶液中占很大的比例,这不仅需要大量的水,也容易使液体溢出流淌;而普通泡沫又会受到水溶性液体的破坏(如果普通泡沫强度加大,可以减弱火势)。因此,最好用抗溶性泡沫扑救。用干粉扑救时,灭火效果要视燃烧面积大小和燃烧条件而定。同时需用水冷却罐壁,降低燃烧强度.
⑷扑救毒害性、腐蚀性或燃烧产物毒害性较强的易燃液体火灾,扑救人员必须佩戴防护面具,采取切实防护措施。对特殊物品的火灾,应使用专用防护服。考虑到过滤式防毒面具防毒范围的局限性,在扑救毒害品火灾时应尽量使用隔绝式空气呼吸器。为了在火场上能正确使用和适应,平时应进行严格的适应性训练。
⑸扑救原油和重油等具有沸溢和喷溅危险的液体火灾,必须注意计算可能发生沸溢、喷溅的时间和观察是否有沸溢、喷溅的征兆。一旦现场指挥发现危险征兆时应迅即作出准确判断,及时下达撤退命令,避免造成人员伤亡和装备损失。扑救人员看到或听到统一撤退信号后,应立即撤至安全地带。
⑹遇易燃液体管道或贮罐泄漏着火,在切断蔓延方向并把火势限制在一定范围内的同时,对输送管道应设法找到并关闭进出口阀门,如果管道阀门已损坏或是贮罐泄漏,应迅速准备好堵漏材料,然后先用泡沫、干粉、二氧化碳或雾状水等扑灭地上的流淌火焰;为堵漏扫清障碍,其次再扑灭泄漏口的火焰,并迅速采取堵漏措施。与气体堵漏不同的是,液体一次堵漏失败,可连续堵几次,只要用泡沫覆盖地面,并堵住液体流淌和控制好周围火源,不必点燃泄漏口的液体。
5、危险化学品中毒事故应急措施
(1)医疗救护人员在接到报警后,应根据危险化学品的特性、现场状况及中毒病人症状,在自身有良好防护的条件下,立即按现场指挥部指令,开展救护工作。
(2)在开展危险化学品事故救援期间,如现场任何人出现中毒的可疑迹象或症状,应立即停止工作,进行紧急治疗,并视病情需要尽快护送到医院请医生诊治。对于特殊物料,应请专业化工职防所进行医疗监护。
(2)医疗救护人员在中毒急救时,应按病人接触化学品的中毒途径进行治疗(应急处理)。其要点是:若皮肤接触,因立即脱去被污染的衣服和鞋,马上用大量的水冲掉皮肤上的化学品,至少冲洗15 分钟以上,若仍粘有化学物品的痕迹,再继续冲洗15 分钟;若有化学灼伤情况,按化学灼伤治疗要求进行治疗;若眼睛接触化学品,用大量水轻轻冲出眼睛中的化学品,冲洗时眼睛应保持展开,冲洗需彻底,时间15 分钟以上,并用钟表计时;如对化学品是否已被冲洗干净怀有疑问的话,再复冲洗15 分钟,并及时送医院诊治。若病人为吸入性中毒,应立即将病人从污染的空气中转移到新鲜空气处,抢救时抢救人员应配戴自给式呼吸器;检查病人是否在呼吸,以及有无脉搏,如无呼吸,应立即进行人工呼吸;若无脉搏,需进行心脏按摩;病情恶化者,应及时送医院诊治;若病人为摄入中毒,视摄入化学品是否为腐蚀品决定是否可采用催吐法。神志不清时,不要给病人口服任何东西,如无呼吸,予以人工呼吸,并及时送医院医治。在所有情况下,应使其保暖直至复原。
附件4:
危险化学品事故现场区域划分

根据危险化学品事故的危害范围、危害程度与危险化学品事故源的位置划分为事故中心区域、事故波及区域及可能受影响区域。
(一)事故中心区域。中心区即为距事故中心点0~500m范围的区域。此区域危险化学品浓度最高,危险化学品大量扩散,并可能伴有发生爆炸、火灾、建筑物设施及设备损坏、人员急性中毒等事故。
事故中心区的救援人员需要全身防护,并佩戴隔绝式面具。救援工作包括切断事故源、抢救伤员、保护和转移其它危险化学品、清除渗漏液态毒物、进行局部空间洗消及封闭现场等。非抢险人员撤离到中心区域以外后应清点人数,并进行登记。事故中心区域边界应有明显的警戒标志。
(二)事故波及区域。事故波及区即为距事故中心点500~1000m范围的区域。该区域空气中危险化学品浓度较高,作用时间较长,有可能会发生人员的伤害或物品的损坏。
该区域的救援工作主要是指导防护、监测污染情况,控制交通,组织排除滞留危险化学品气体。视事故实际情况组织人员疏散转移。事故波及区域人员撤离到该区域以外后应清点人数,并进行登记。事故波及区域边界应有明显警戒标志。
(三)受影响区域。受影响区域是指事故波及区外可能受影响的区域,该区可能存在从中心区和波及区扩散的小剂量危险化学品的危害。
该区救援工作重点放在及时指导群众进行防护,对群众进行有关知识的宣传,稳定群众的思想情绪,并及时做好人员、物资应急疏散等各项准备工作。




欢迎光临 安全评价论坛 (https://bbs.51anping.com/) Powered by Discuz! X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