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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解除滨海新区宁河区市防汛四级应急响应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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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4 天前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源:** 天津市应急管理局
**发布日期:** 2026-07-23
**分类:** 应急管理与演练 | **类型:** 法规/制度/规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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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解除滨海新区 宁河区市防汛

四级应急响应的通知

市防指成员单位、各分部、各工作组,滨海新区、宁河区、蓟州区、宝坻区防指,水务集团:

当前我市强降雨过程已基本结束,受上游地区来水影响,泃河、州河以及蓟运河(张头窝以上段)水位偏高,蓟运河仍维持洪水蓝色预警,根据我市当前雨情、洪情,按照《天津市防汛抗旱应急预案》有关规定,市防办经组织会商研究决定,自2026年7月23日(星期四)18时30分起,维持对蓟州区、宝坻区两区泃河、州河、蓟运河(张头窝以上段)沿线区域的市防汛四级应急响应,解除滨海新区、宁河区市防汛四级应急响应。

当前降雨突发性、极端性特征明显,泃河、州河、蓟运河等河道持续较高水位运行,突发险情、灾情几率增大,请各区各部门各单位务必高度戒备,加强值班值守,保持防汛抢险队伍、物资、装备热备,及时自启动应急预案和“关、停、限、避”措施;请蓟州区、宝坻区密切关注上游来水和本地降雨情况,持续强化堤防巡查排险,备足备齐抢险物料,做好沿河围观、垂钓、游泳、捕鱼等涉水人员安全宣传管控,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

2026年7月23日

**原文链接:** http://yjgl.tj.gov.cn/SY5239/TZGG5792/202607/t20260723_734099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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