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评价论坛

 找回密码
 注册安评论坛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搜索
热搜: 活动 交友 discuz
查看: 636|回复: 0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室外排水设计规范GBJ14—87 (三)

[复制链接]

3142

主题

0

好友

534

积分

安评小学三年级

Rank: 3Rank: 3

贡献
0 个
金币
534 个
在线时间
42 小时
帖子
3185
跳转到指定楼层
1#
发表于 2007-7-31 20:10:57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第七章 污泥处理构筑物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7.1.1条 城市污水污泥的处理流程应根据污泥的最终处置方法选定,首先应考虑用作农田肥料。   
第7.1.2条 城市污水污泥用作农肥时其处理流程宜采用初沉污泥与浓缩的剩余活性污泥合并消化,然后脱水;也可不经脱水,采用压力管道直接将湿污泥输送出去。污泥脱水宜采用机械脱水,有条件时,也可采用污泥干化场或湿污泥池。   
第7.1.3条 农用污泥的有害物质含量应符合现行的《农用污泥中污染物控制标准》的规定,并经过无害化处理。   
第7.1.4条 污泥处理构筑物个数不宜少于2个,按同时工作设计,污泥脱水机械可考虑一台备用。   
第7.1.5条 污泥处埋过程中产生的污泥水应送入污水处理构筑物处埋。  
第二节 污泥浓缩池和湿污泥池
第7.2.1条 重力式污泥浓缩池的设计,当浓缩城市污水的活性污泥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污泥固体负荷宜采用30~60 Kg(m2·d)。
二、浓缩时间采用不宜小于12 h。
三、由曝气池后二次沉淀池进入污泥浓缩池的污泥含水率, 当采用99.2%~99.6%时,浓缩后污泥含水率宜为97%~ 98%。
四、有效水深一般宜为4 m;
五、采用刮泥机排泥时,其外缘线速度一般宜为1~2m/min, 池底坡向泥斗的坡度不宜小于0.05 。
六、在刮泥机上应设置浓集栅条。
注:浓缩生产污水的活性污泥时,可由试验或参照相似污泥的实际运行数据确定。   
第7.2.2条 污泥浓缩池一般宜有去除浮渣的装置。   
第7.2.3条 当湿污泥用作肥料时,污泥的浓缩与贮存可采用湿污泥池。湿污泥池有效深度一般宜为1.5m,池底坡向排出口坡度采用不宜小于0.01。湿污泥池容积应根据污泥量和运输条件等确定。   
第7.2.4条 间歇式污泥浓缩池和湿污泥池,应设置可排出深度不同的污泥水的设施。  
第三节 消化池
第7.3.1条 污泥消化可采用两级或单级中温消化。一级消化池温度应采用33~35℃。   
第7.3.2条 两级消化的一级消化池与二级消化池的容积比可采用2:1。一级消化池加热并搅拌;二级消化池可不加热、不搅拌,但应有排出上清液设施。单级消化池也宜设排出上清液设施。   
第7.3.3条 消化池的有效容积(两级消化为总有效容积)应根据消化时间和容积负荷确定。消化时间宜采用20~30d,挥发性固体容积负荷宜为0.6~1.5Kg/(m3·d)。   
第7.3.4条 污泥加热宜采用池外热交换;也可采用喷射设备将蒸气直接加到池内或投配泵的吸泥井内;也可利用投配污泥泵的吸泥管将蒸气吸入。   
第7.3.5条 池内搅拌宜采用污泥气循环,也可用水力提升器、螺旋桨搅拌器等,搅拌可采用连续的,也可采用间歇的。间歇搅拌设备的能力应至少在5~10h内将全池污泥搅拌一次。   
第7.3.6条 消化池应密封,并能承受污泥气的工作压力。固定盖式消化池应有防止池内产生负压的措施。   
第7.3.7条 消化池宜设有测定气量、气压、泥量、泥温、泥位、pH值等的仪表和设施。   
第7.3.8条 消化池及其辅助构筑物的(包括平面位置、间距等)设计应符合现行的《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规定。防爆区内电机、电器和照明均应符合防爆要求。控制室(包括污泥气压缩机房)应采取下列安全设施:
一、设置沼气报警设备;
二、设置通风设备。   
第7.3.9条 消化池溢流管出口不得放在室内,并必须有水封。消化池和污泥气贮罐的出气管上均应设回火防止器。   
第7.3.10条 贮气罐的容积应根据产气和用气情况经计算确定。   
第7.3.11条 消化池的污泥气应尽量用作燃料。  
第四节 污泥干化场
第7.4.1条 污泥干化场的污泥固体负荷量,宜根据污泥性质、年平均气温、降雨量和蒸发量等因素,参照相似地区经验确定。   
第7.4.2条 干化场分块数一般不少于3块;围堤高度采用 0.5~1.0m,顶宽采用0.5~0.7m。   
第7.4.3条 干化场宜设人工排水层,人工排水层填料可分为2层,每层厚度各宜为0.2m。下层应采用粗矿渣、砾石或碎石, 上层宜采用细矿渣或砂等。   
第7.4.4条 排水层下宜设不透水层。不透水层宜采用粘土, 其厚度宜为0.2~0.4m,亦可采取厚度为0.1~0.15m的低标号混凝士或厚度为0.15~0.30 m的灰土。不透水层坡向排水设施。 宜为0.01~0.02的坡度。   
第7.4.5条 干化场宜有排除上层污泥水的设施。  
第五节 污泥机械脱水
(I)一般规定   
第7.5.1条 设计污泥机械脱水时,应遵守下列规定:
一、污泥脱水机械的类型,应按污泥的脱水性质和脱水要求, 经技术经济比较后选用;
二、污泥进入脱水机前的含水率一般不应大于98%;
三、经消化后的污泥,可根据污水性质和经济效益,考虑在脱水前淘洗。
四、机械脱水间的布置,应按本规范第四章的有关规定执行,并应考虑泥饼运输设施和通道;
五、脱水后的污泥应设置泥饼堆场贮存,堆场的容量应根据污泥出路和运输条件等确定;
六、机械脱水间应考虑通风设施。   
第7.5.2条 城市污水污泥在脱水前,应加药处埋。污泥加药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药剂种类应根据污泥的性质和出路等选用,投加量由试验或参照相似污泥的数据确定;
二、污泥加药后,应立即混合反应,并进入脱水机。
注:生产污水污泥是否加药处理,由试验或参照相似污泥的数据确定。   
(II)真空过滤机   
第7.5.3条 真空过滤机宜采用折带式过滤机或盘式过滤机。   
第7.5.4条 真空过滤机的泥饼产率和泥饼含水率应由试验或可按相似污泥的数据确定。如无上述数据时,其泥饼产率可按表7.5. 4采用。泥饼含水率,活性污泥可为80%~85%,其余可为75%~80%。   


  
注:①泥饼重量系指在100℃下烘干恒重的污泥干重。  
  ②消化污泥未经过淘洗。  
第7.5.5条 真空值的采用范围宜为200~500 mmHg,真空泵的抽气量宜为每平方米过滤面积0.8~1.2m3/min。滤液排除应采用自动排液装置。   
(III)压滤机   
第7.5.6条 压滤机宜采用箱式压滤机、板框压滤机、带式压滤机或微孔挤压脱水机,其泥饼产率和泥饼含水率,应由试验或参照相似污泥的数据确定。泥饼含水率一般可为75%~80%。   
第7.5.7条 箱式压滤机和板框压滤机的设计,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过滤压力为400~600KPa (约为4~6kgf/cm2);
二、过滤周期不大于5h
三、每台过滤机可设污泥压入泵一台,泵宜选用柱塞式;
四、压缩空气量为每立方米滤室不小于2m3/min (按标准工况计)。   
附录一 暴雨强度公式的编制方法
一、本方法适用于具有10a以上自动雨量记录的地区。   
二、计算降雨历时采用5、10、15、20、30、45、60、90、120min 共九个历时。计算降雨重现期一般按0.25、0.33、0.5、1、2,3、 5、10a统计。当有需要或资料条件较好时(资料年数≥20a、子样点的排列比较规律),也可统计高于10a的重现期。   
三、取样方法宜采用年多个样法,每年每个历时选择6~8个最大值,然后不论年次,将每个历时子样按大小次序排列,再从中选择资料年数的3~4倍的最大值,作为统计的基础资料。   
四、选取的各历时降雨资料,一般应用频率曲线加以调整。当精度要求不太高时,可采用经验频率曲线;当精度要求较高时,可采用皮尔逊III型分布曲线或指数分布曲线等理论频率曲线。根据确定的频率曲线,得出重现期、降雨强度和降雨历时三者的关系, 即P. i. t关系值。   
五、根据P. i. t关系值求解b、n、A1 ,C各个参数,可用解析法、图解与计算结合法或图解法等方法进行。将求得的各参数代入  


   
即得当地的暴雨强度公式。  
六、计算抽样误差和暴雨公式均方差。一般按绝对均方差计算,也可辅以相对均方差计算。当计算重现期在0.25~10a时,在 一般强度的地方,平均绝对均方差不宜大于0.05 mm/min。在较大强度的地方,平均相对均方差不宜大于5%。  
附录二 排水管道与其他地下管线(构筑物)的最小净距


   
注: (1) 表列数字除注明者外,水平净距均指外壁净距,垂直净距系指下面管道的外顶与上面管道基础底间净距。
(2) 采取充分措施(如结构措施)后,表列数字可以减少。
(3) 与建筑物水平净距: 管道埋深浅于建筑物基础时,一般不小于2.5m(压力管不小于5.0m);管道埋深深于建筑物基础时,按计算确定,但不小于3.0m。
(4) 与给水管水平净距:给水管管径小于或等于200mm时,不小于1.5m;给水管管径大于200mm时,不小于3.0m 。与生活给水管道交叉时,污水管道.合流管道在生活给水管道下面的垂直净距不应小于0.4m。当不能避免在生活给水管道上面穿越时,必须予以加固,加固长度不应小于生活给水管道的外径加4米。
(5) 与乔木中心距离不小于1.5米;如遇现状高大乔木时,则不小于2.0米。
(6) 穿越铁路时应尽量垂直通过。沿单行铁路敷设时应距路堤坡脚或路堑坡顶不小于5米。  
附录三 生物处理构筑物进水中有害物质容许浓度


  
注:表列容许浓度为持续性浓度。一般可按日平均浓度计。  
附录四 习用的非法定计量单位与法定计量单位的换算关系


  
附录五 本规范用词说明
一、执行本规范条文时,要求严格程度的用词,说明如下,以便在执行中区别对待。
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作不可的用词: 正面词采用“必须”;反面词采用“严禁”。
2.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作的用词: 正面词采用“应”;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3.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作的用词: 正面词采用“宜”或“可”;反面词采用“不宜”。   
二、条文中指明必须按其他有关标准和规范执行的写法为: “应按……执行”或“应符合……要求或规定”,非必须按所指定 的标准和规范执行的写法为“可参照……”。   
附加说明 本规范主编单位、参加单位、和主要起草人名单
主编单位:  
上海市政工程设计院
  
参加单位:   
中国市政工程华北设计院
中国市政工程东北设计院
中国市政工程中南设计院
中国市政工程西北设计院
中国市政工程西南设计院
北京市市政设计院
天津市政工程勘测设汁院
北京建筑工程学院
同济大学哈尔滨建筑工程学院
冶金部鞍山焦化耐火材料设计研究院
中国石油化工总公司北京设计院
机械部设计研究总院
化工部第三设计院
广东省建筑设计院
福建省建筑设计院
浙江省建筑设计院   
主要起草人:盛建康(以下按姓名笔划为序) 邓培德 毛孟修 司永莲 刘章富 刘慧珞 吕乃熙 全家良 许泽美 杨文进 余英影 张芳西 张嘉祥 林雪云 荣铭涛 洪嘉年 徐均官 虞寿枢 潘家贵   
                                    
                  
              
            
            
              
            
            
              源自:
分享到: QQ空间QQ空间 腾讯微博腾讯微博 腾讯朋友腾讯朋友
分享分享0 收藏收藏0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安评论坛

手机版|Archiver|安全评价

GMT+8, 2025-5-11 15:05 , Processed in 0.024122 second(s), 8 queries , Gzip On, Redis On.

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