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评价论坛

 找回密码
 注册安评论坛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搜索
热搜: 活动 交友 discuz
查看: 678|回复: 0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公路路线设计规范(JTJ 011—94)

[复制链接]

3142

主题

0

好友

534

积分

安评小学三年级

Rank: 3Rank: 3

贡献
0 个
金币
534 个
在线时间
42 小时
帖子
3185
跳转到指定楼层
1#
发表于 2007-7-31 21:06:46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JTJ 011——94)

4.0.3禁入栅栏设置条件
4.0.3.1 设置范围
(1) 高速公路、一级公路路段两侧公路用地边界处;
(2) 互通式立体交叉、服务区、停车场、公共汽车停靠站等设施的周围;
(3) 不设置收费站的互通式立体交叉,根据需要自匝道与被交公路相交处起向被交公路方向延伸适当长度;
(4) 一级公路设置平面交叉处,应自交叉口向被交公路方向延伸适当长度;
(5) 公路保留用地的边界线;
(6) 其它有特殊要求的区段。
6.6.1 公路建筑限界是为了保证公路上各种车辆的正常运行与安全,在一定宽度和高度范围内不得有任何障碍物侵入的空间范围。
在公路横断面设计中,公路标志、护栏、照明灯柱、电杆、行道树以及跨线桥的桥台、桥墩等的任何部分不得侵入公路建筑限界之内。
6.6.2 各级公路的建筑限界规定如图6.6.2。
6.7.2公路用地范围
6.7.2.1 新建公路路堤两侧排水沟外边缘(无排水沟时为路堤或护坡道坡脚)以外,或路堑坡顶截水沟外边缘(无截水沟为坡顶)以外不少于1m的土地为公路用地范围。在有条件地段,高速公路、一级公路不少于3m,汽车专用二级公路、二级公路不少于2m的土地为公路用地范围。







a)高速公路、一级公路建筑限界







b)汽车专用二级公路、一般公路建筑限界

图6.6.2 各级公路建筑限界(尺寸单位:m)
图中W———行车道宽度;
L1——左侧硬路肩宽度;
L2——右侧硬路肩或紧急停车带宽度;
L——侧向宽度,高速公路、一级公路的侧向宽度为硬路肩宽度(L1、L2);其它各级公路的侧向宽度为路肩宽度减去0.25m;
C——当计算行车速度等于或大于100km/h时为0.5m,小于100km/h时为0.25m;
S1——左侧路缘带宽度;
S2——右侧路缘带宽度;
M1——中间带宽度;
M2——中央分隔带或交通岛宽度;
E——建筑限界顶角宽度,当L≤1m时,E=L;当L>1m时,E=lm;
G——设置路上设施的宽度;
F——人行道、自行车道宽度;
H——净空高度,见本规范6.6.4条的规定。
注:①桥梁、隧道设置的人行道宽度大于侧向宽度时,建筑限界应包括所增加的宽度;
②人行道、自行车道与行车道分开设置时,其净高一般为2.5m。
6.7.3 公路用地范围内的建筑物规定
公路用地范围内,不得修建非路用建筑物,如开挖渠道,埋设管道、电缆、电杆及其它设施。
7.5.1 当圆曲线半径小于不设超高的圆曲线最小半径时,应在曲线上设置超高。
7.9.1 各级公路的每一条车道均应保证有大于规定的停车视距。
8.1.2 沿河及受水浸淹的路线,路基设计标高一般应高出规定洪水频率计算水位0.5m以上。
沿水库上游岸边的路线,路基设计标高应考虑水库水位升高后地下水位壅升,以及水库淤积后壅水曲线抬高及浪高的影响;在寒冷地区还应考虑冰塞壅水对水位增高的影响。
大、中桥桥头引道(在洪水泛滥范围内)的路基设计标高,一般应高于该桥设计洪水位(并包括壅水和浪高)至少0.5m;小桥涵附近的路基设计标高应高于桥(涵)前壅水水位至少0.5m(不计浪高)。
9.5.2 隧道洞口连接线与隧道线形的配合
9.5.2.5 凡上、下行分离的隧道洞口两端,应选择适当位置在洞口连接线间设置出口和联络线,供转向和抢险救灾用。
11.4.5 主要公路上跨时设计要点
11.4.5.2 当桥下的公路中间带设中墩时,其两侧应设防撞护栏,并不得侵入公路建筑限界。桥下为双车道公路时,不得在行车道中间设置桥墩。
                                    
                  
              
            
            
              
            
            
              源自:
分享到: QQ空间QQ空间 腾讯微博腾讯微博 腾讯朋友腾讯朋友
分享分享0 收藏收藏0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安评论坛

手机版|Archiver|安全评价

GMT+8, 2025-5-15 09:42 , Processed in 0.032454 second(s), 7 queries , Gzip On, Redis On.

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