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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钠盐QB 2019—94
发布者: 发布时间:2006-6-2 阅读:5次 (双击自动滚屏)
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低钠盐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和标志、包装、运输、贮存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以食用盐、氯化钾和硫酸镁为主要原料加工的食用低钠盐。
2 引用标准
GB 5461 食用盐
GB 7118 氯化钾(苦卤蒸发法)
GB 8618 制盐工业主要产品取样方法
GB/T 13025 制盐工业通用试验方法
GB 7718 食品标签通用标准
3 技术要求
3.1 感官指标:色白,无可见外来杂物。味咸,无异味。
3.2 理化指标应符合表1规定。
表 1
───────────────────────┬───────────
项 目 名 称 │ 指 标
───────┬───────────────┼───────────
│白度 │ ≥65
物 理 指 标 ├───────────────┼───────────
│粒度 │ 1.0mm筛上物≤15%
───────┼───────────────┼───────────
│氯化钠 │ 65.00±5.00
├───────────────┼───────────
│氯化钾 │ 25.00±5.00
├───────────────┼───────────
化学指标(湿基)│硫酸镁(七水) │ 10.00±2.00
% ├───────────────┼───────────
│水不溶物 │ ≤0.10
├───────────────┼───────────
│游离水 │ ≤0.70
───────┼───────────────┼───────────
│氟(以F计) │ ≤5.0
├───────────────┼───────────
有害元素 │砷(以As计) │ ≤0.5
(mg/kg) ├───────────────┼───────────
│铅(以pb计) │ ≤1.0
───────┼───────────────┼───────────
抗 结 剂 │亚铁氰化钾以〔Fe(CN)〕**4-计 │ ≤5.0
(mg/kg) │ │
───────┴───────────────┴───────────
4 试验方法
4.1 白度
按 GB/T 13025.2 进行测定。
4.2 粒度
按 GB/ T13025.1进行测定。
4.3 游离水
按 GB/T 13025.3 灼烧法进行测定。
游离水的含量X 1(%)按式(1)计算。
m1-m2
X1=────×100-M×0.4-A-B-C………………(1)
m
式中:m1——灼烧前坩埚加样品质量,g;
m2——灼烧后坩埚加样品质量,g;
m——称取样品质量,g;
M——氯化镁百分含量,%;
0.4——氯化镁高温分解的系数;
A——七分硫酸镁中结晶水的含量,%;
B——六水氯化镁中结晶水的含量,%;
C——二水硫酸钙中结晶水的含量,%。
4.4 水不溶物
按 GB/T 13025.4 进行测定。
4.5 氯离子
按 GB/T 13025.5 进行测定。
4.6 钙离子
按 GB/T 13025.6 中 2.2 条进行测定,其取样量按照附录A工业盐。
4.7 镁离子
按 GB/T 13025.6中 2.1 条进行测定,其取样量按照附录A氯化镁。
4.8 硫酸根
按 GB/T 13025.8 中第 2 章进行测定,其取样量按照附录A工业氯化镁。
4.9 钾离子
称取 25g 均匀样品,称准至0.001g,置于400ml烧杯中,加200ml水,加热溶解,冷却后移入500ml容量瓶中,加水稀释至刻度,摇匀.必要时过滤.吸取25.00ml于 250ml容量瓶中,加水稀释至刻度,摇匀,吸取 25.00ml至 100ml烧杯中,以下按 GB 7118中 2.4.4进行测定。
4.9.1 结果的表示和计算
按 GB 7118 中 2.4.5 条进行。
4.9.2 允许误差(见表 2 )
表 2
────────────┬──────────
钾 离 子 含 量 % │ 允 许 误 差 %
────────────┼──────────
>10.00 │ <0.10
────────────┴──────────
4.10 氟离子
按 GB/T 5461 中 5.13 条进行测定。
4.11 砷离子
按 GB 5461 中 5.11 条进行测定。
4.12 铅离子
按 GB 13025.9 或 GB 5461 中 5.10.2 条进行测定。
4.13 氯化钠、氯化钾、硫酸镁成分的计算和检验结果的检查。
按 GB 5461 中 5.15 条进行。
5 检验规则
5.1 低钠盐出厂前,由生产厂质量检验部门进行检验,保证出厂的产品符合标准要求。每批出厂产品应附有产品合格证,注明产品名称、数量、出厂日期、生产厂名、本标准编号。
5.2 用户收到低钠盐产品,可按本标准规定的取样方法进行取样和检验。
5.3 取样方法
5.3.1 从每批产品总数中抽取,抽取件数按式 (2) 计算。
X2=N*1/3………………………………………………(2)
式中:X2——抽样件数;
N——每批总件数。
5.3.2 将该批抽检的件数混合均匀后,用四分法缩分至量不少于500g,分装并密封于洁净、干燥的容器中。
5.4 检测结果有一项指标不符合本标准规定,可重新加倍取样检验,仍不符合规定时,则该批产品判为不合格。
6 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6.1 本产品一般为小塑料袋包装,净重 500g 或 250g,装入纸箱中。
6.2 产品包装的包装材料必须符合卫生要求。
6.3 产品标签应符合 GB 7718 规定。
6.4 低钠盐应妥善保管,防止雨淋、受潮,运输工具必须清洁、干燥,禁止与能导致盐污染的货物混装。由于运输、装卸不妥善影响盐质,应由有关责任方负责。
6.5 低钠盐应贮于干燥通风的仓库,有专人保管。
────────────
附加说明:
本标准由中国轻工总会质量标准部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海湖盐标准化中心归口。
本标准由全国海湖盐标准化中心负责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刘志达、陈素娟、侯翠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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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轻工总会 1994—10—26批准 1995—06—01实施
源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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