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助各位大虾(关于加油站安全评价)
本人是新手上路,在做加油站的安全评价。第一:请问各位大虾柴油在重大危险源辩识中可要计算。
第二:2009版的重大危险源辩识从12月1号就开始实施了,按照其规定计算加油站经营的危险化学品不构成重大危险源,但是安监管协调字(2004)56号的规定又是属重大危险源的申报范围。到底要不要申报?请不吝赐教! 柴油不是重大危险源范畴 我们做的时候都按照2009编的所以都不算做重大危险源 柴油的密度你们是按多少来算的?如果在28到60之间的话按09版来看的其临界量是5000t,是要进行重大危险源辩识的! 不用审报,现在加油站均构不成重大危险源 这个其实很简单,找出危险点就行了 肯定是以国标为准,56号文是对国标的补充,5楼说得对,现在的加油站都不属于重大危险源了 看看是几号柴油?按其闪点确定是否在重大危险源范畴即可,56号文仅做参考,以新标准为准。 现在不构成重大危险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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