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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开展2026年信用分类分级指标体系优化项目询比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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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8-4 08:15:3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源:** 上海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开展2026年信用分类分级指标体系优化项目询比通告
**发布日期:** 2026-08-03
**分类:** 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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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开展2026年信用分类分级指标体系优化项目询比通告

为健全安全生产信用监管机制,进一步发挥信用评价对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和优化营商环境的双向促进作用,提升监管执法效能,持续推动安全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上海市应急管理局拟委托第三方开展2026年信用分类分级指标体系优化项目,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承担单位。现就有关事项具体通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上海市应急管理局2026年信用分类分级指标体系优化项目。

(二)项目需求:全面梳理现行可用的信用评价指标,基于近年安全生产执法检查与事故数据,结合最新法规政策开展合规性综合筛定,构建本市安全生产信用评价体系,并架构科学的计算模型。通过选取危化、工贸等重点行业或本市重点典型区域开展模拟测评验证,科学调整指标权重与计分规则,最终形成科学精准和动态优化的信用评价指标体系。项目执行期间需提供相关技术咨询服务,并提交综合报告1份。

(三)项目预算:预算限额人民币10万元。

(四)履约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

二、供应商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中小企业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应当出具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

(二)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三)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四)从本通告发布之日前3年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

(五)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六)本项目不得转包、分包或代管。

(七)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八)供应商应当具有与本项目所需专业技术能力相当的团队人员,具备组织针对信用评价相关信息的政务系统数据归集、清洗、异构同质化处理和评价指标系统整体架构工作的能力及经验,熟悉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有类似项目业绩的优先。

三、供应商响应

(一)响应材料:供应商需要提交响应文件(加盖公章,一式三份),响应文件应至少包括以下内容要素:

1.单位基本情况,含法人注册信息、团队专业技术力量配备、相关项目业绩和经验情况等;

2.本项目服务方案,含工作思路、主要措施、进度计划、人员配备和质量保障措施、验收方法等;

3.总报价、报价明细组成(参见供应商报价单)。

(二)响应时间:2026年8月4日9:00至8月13日9:00。

(三)响应方式:邮寄(EMS,并请在EMS封面注明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四)邮寄地址:复兴中路593号2002室(上海市应急管理局)。

(五)联系人:王雄;联系电话:23306004、18018880785;

传真:23306010。

(六)询比时间和地址:另行通知。

附件:供应商报价单

上海市应急管理局

2026年8月3日

附件-供应商报价单.doc


**附件:**

[附件上传失败: 附件-供应商报价单.doc]

**原文链接:** http://yjglj.sh.gov.cn/xwzx/gg/20260803/67630d59d09e4f6590050a71240e1bf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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